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货运车辆管理程序,确保货运车辆运行调配合理、适用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所有货运车辆由经营部王主任统一租赁、管理与调配,为公司负责。
二、公司租赁的货运车辆与驾驶员、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各项证书符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认可。
三、货运车辆车主具备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理念,保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不耽误公司正常货物运行。
四、公司使用车辆长途运输,由车主根据货量自行调配车辆。去临沂市场购买化工料与运送物流零担货物时,由采购提货员向经营部王主任申请配车,特别情况根据李厂长在材料申请计划表备注栏写明“需要到货日期”,采购、押运员根据采购计划表明的到货日期向王主任可单独申请派车。王主任根据配车申请与公司接发零担货的综合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五、货物运输途中车主对货物及时安全送到目的地或运回公司,途中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车主承担。
六、采购、押运员将货物运回公司后,及时按入库程序通知 企管部或仓管员验收入库。验收人员都不在班情况下,由押运员、车主司机存放于公司安全地方,验收人员上班后点数检斤入库。
七、费用报销:
凡属公司货运车辆的租赁费由经营部王主任根据货物运输情况与车主协商定价,经分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费用报销由车主本人凭货运发票,经押运员、收发货人员签字证明、经营部王主任审核,分管厂长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财务部方可支付租赁费,否则财务部不予支付。
临沂市锦元印染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