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开始- 市场活动委托合同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 2005 年 1 月 9 日在 兰州 共同签署。
甲 方:兰州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8号万盛商务大厦23层AB 座
邮 编:730000
授权代表:顾 冰
电 话:0931-81xxx xx 传真:0931-818xxxx
乙 方:甘肃xxx 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397号
邮 编:730000
授权代表:xxx
电 话:0931-878xxxx/ 0931-391xxxxx 传真:0931-87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第一部分
一、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2005 年 1 月 9 日至本合同约定内容至完成日止。
二、合作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电信大拜年、短信送大礼 活动(活动主题)
三、活动安排、费用
活动时间: 2005 年 1 月 9 日至 2005 年 2 月 28 日
活动安排:
甘肃电信在即将到来的圣诞、2005年元旦、新春,提出主题为“电信大拜年,短信送大礼” 的短信迎新促销活动。活动将于2004年12月20日——2005年2月25日,此次活动主要面向甘肃全省移动电话、电信小灵通用户和信息电话用户。
活动内容:
1. 电信大拜年、短信送大礼活动一等奖由方正提供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5700元)
2. 在6万份宣传页显著位置印制由方正提供笔记本电脑一台。
4. 活动将对甘肃电信100万用户群发,群发量每日5万,分群发总量近300万条。
5. 一等奖将由提供方颁奖,通过西部时空现场直播。
3. 本次活动的宣传页将在甘肃电信各营业厅投放,同时在甘肃中国电信绿色动力500家网吧投放。 我们借此机会进行方正品牌形象的宣传,加强方正品牌在甘肃各行各业及广大消费人群中的认知度。
四、费用、付款
活动总费用为人民币 伍仟柒佰元 整。
甲方按照下述第(1)种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
(1)于本合同生效后 60 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费用;
(2)其它: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需按照约定及时、周到的提供承诺服务,保证活动按照预定流程顺利进行,并在现场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以保证活动现场的正常运转;
2. 乙方应确保活动过程中人员、财产安全,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括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赔偿。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提供活动与约定不一致的,当甲方有未付款时,甲方有权扣降至少一半的费用直至全部不支付给乙方,当扣除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相应的费用;
2. 乙方承担相关人员、财产的安全责任和费用、赔偿时,费用最高赔偿额不受甲方支付费用额度的限制。
七、其它事项
条款-第二部分
一、保证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保证均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清楚、理解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
甲、乙双方的关系是独立的立契约者。本合同不在双方之间产生合资公司、代理机构或合作关系,也不产生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三、不可让与性
本合同约定内容,应由乙方亲自完成。没有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应就本合同内容进行转让。
四、商标
1. 本合同终止和期满,乙方须将含有甲方商标、商标名称或行业、公司标志及标识的所有广告印刷品还给甲方;
2. 不论出于何种情况,乙方均无权将印有甲方商标、商标名称或行业、公司标志及标识的产品、标签、包装等提供给除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人。
五、知识产权的保证、赔偿
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设计等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情形(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一切相关之权利);
2. 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接受或使用本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而被追诉或遭受任何侵害;
3. 若经发现或证实乙方存在违反上述保证的情形,或使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人员,包括关联公司、职员)
受到他人的索赔或其他要求,则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用、诉讼费等)。
六、保密
1. 一方由于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了解、接触或获得到的对方资料、信息、报价均应保守秘密,非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保密内容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3. 双方应承诺其与本合同相关人员对触及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对其人员就此条款的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 除非这一公开有被公开方的明确的书面同意,或是根据中国法律或中国官方(包括官方要求的文件:或与诉讼的程序有关的要求的公开的事情,假设公开方对这一发现立即通知另一方)要求公开。
七、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该情况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2. 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最大努力克服相关事件,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采取的快捷、安全方式将有关当局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对方确认。
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的,仍导致本合同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或导致了迟延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
八、证明和登记、税费
1. 依据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或应甲方要求,本合同或本合同涉及内容要办理证明、登记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如果未履行本条款证明和登记的义务,导致甲方遭受罚款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 除上述证明和登记涉及税费外,在中国境内征收的税费,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大陆现行税法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
4. 在中国境外征收的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语言
不管本合同是否被翻译成其它语言,正式的版本为简体中文版,简体中文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所有信件及交流、所有的报告、订单、指令、资料、记录和其他的有关于本合同的书面材料都应使用简体中文;
十、修正
本合同的所有修改应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以双方盖章的书面形式修正。
十一、履行、通知、沟通
1. 除双方对某事件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一方给予对方通知、沟通时,双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书面签字确认等形式完成。除双方就相关事项有明确约定外,双方的往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书面签字确认等均视为对本合同的履行,具有法律效力;
2. 除双方对某事件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外,双方工作人员就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产生的行为,视为对本合同履行,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内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
2. 凡由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的相关事宜而发生的一切争执,甲、乙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3.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十三、生效、其它
1.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附件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附件均为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合同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除双方在补充合同中特别约定外,补充合同效力优先于本合同,补充合同生效以双方盖章为准;
4. 本合同包含合同双方所有意向,取代双方在此之前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合同;
5. 本合同的章节的标题、目录是为了合同索引方便而设,不影响任何条款的结构或解释。 十四、终止
1. 本合同在发生了一种或多种以下事件的情况下,受到伤害的一方出于慎重,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全部或部分的取消截止到现在的任一未完成订单,直至终止本合同:
A . 当一方违背这个合同,而且是无法补救的;
B . 当一方违背这个合同,是可以补救,但在收到这一违反的书面通知之后60天内仍未纠正。
2. 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或本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兰州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合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