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别民警在执行“五条禁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五条禁令”是公安部党委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塑造新时期公安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预防民警违法违纪、关爱民警的具体体现。本文分析了个别民警在执行“五条禁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五条禁令”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个别民警;五条禁令;问题;措施
“五条禁令”是公安部党委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塑造新时期公安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预防民警违法违纪、关爱民警的具体体现。“五条禁令”自2003年2月1日实施,已有不少民警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其中,今年2月1日以来,我区已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5起8人,其中4人被辞退,4人受到行政处分,8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为什么“五条禁令”这么严厉,仍有少数民警敢去碰“高压线”而违反禁令呢?这不能不引起各级领导的深思。
一、五条禁令的内容
1. 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经律处分;造成严重成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5. 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区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区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零零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区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二、个别民警在执行“五条禁令”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