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高规规定,作为室内外消防用水水源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500吨时须分为两个各为二分之一的有效容积的水池,同时:
一、水池间须设连通管,连通管上设置控制阀门。二、消防水泵分别向水池设吸水管。三,设公用吸水井,消防水泵从公用吸水井取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也规定两个水池都应具备独立使用的功能,各有水泵吸水管、补水进水管、泄水管、溢流管。两个水池之间还应设置连通管和控制阀门。一组消防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关闭时,其余的吸水管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笔者在施工图审阅时发现有些设计院按上述规范设计的消防水池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如果任一个水池检修清洗时关闭两个水池之间连通管阀门后,因为两组水泵(两台消火栓泵,两台喷淋泵)分别通过各自吸水管向两个水池吸水而一个被检修清洗的水池抽干无水,故向该水池吸水的水泵因它的吸水管等同于关闭而失去备用的作用,这显然是不符合消防精神的。
这实际是两组水泵及吸水管是否共享水源的问题。
上述规定和设计就是两组水泵平时虽然分别从两水池吸水,但是因为两水池之间有连通管而共享水源,而任一个水池检修清洗关闭连通管阀门时设在该水池的水泵吸水管就等同于关闭不能共享另一个水池的水,所以导致向该水池吸水的水泵就不能随时处于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