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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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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真题【题目共计 100 分,时间 150 分钟】

一.单选 45 个(每题一分侧重农村知识和山东实际)

1. 关于中国农业说法错误的是 A 中国是世界上小麦、玉米、水稻的生产国

2. 下列哪种因素对农作物产量效用最大? A 肥 B 水 C 土 D 光

确定,高等植物是自养型生物,必需要光才能进行光和作用,从而达到把太阳能转化为固定的化学能.

3. 农药混用正确的是 A 酸性农药和碱性农药不可以混用 B 混合后乳剂被破坏后不可以使用 C 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可以混用 D 杀菌剂和微生物剂可以混用

怎样正确混用农药

一、要保持各有效成份的化学稳定性。混用农药时一般不应让其有效成份发生化学变化。一是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致使作物出现药害的农药不能混用:如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不能混用。石硫合剂与松脂合剂、有机汞类农药、重金属农药等也不能混用。二是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三是具有酯、酰胺等结构的农药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引起脂或酰胺水解。四是一些含硫杀菌剂如代森锌、福美双等不宜与杀虫剂敌百虫、久效磷混用。五是某些离子型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如野燕枯、2甲4氯胺盐、草甘磷等在混用时也可能发生反应而降低药效。

二、不破坏药剂的药理性能。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展着性能。这不仅是发挥药效的条件,也可防止因物理性能变化而失效、减效或产生药害。

三、确保混用后不产生药害等副作用,要保证混用后的安全性。农药混用后要确保不增加毒素,对人畜要绝对安全。混用的农药品种不宜太多,一般品种类型不要超过3种,否则它们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失效或药害的风险也就增加。

四、农药的混配要合理。一是品种间的搭配要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草能即可防除。若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既不能增效,也未扩大防治范围,没有必要混用。二是成本要合理。混用一般要比单用成本低些。如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菌剂品种混用,较昂贵的菊脂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等。

五、要明确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要明确混配农药混配后的使用范围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份单剂使用范围之间既有关系,更有区别。农药混用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混用前先做可混性试验。混用农药品种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兼治不同的防治对象,以达到农药混用后扩大防治范围、增强防治效果的目的。混剂使用后,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还应低于单用药剂。同时,农药混用还应降低使用成本。

六、农药混配后要尽快用完。混用农药要做到现配现用,尽量在较短的时间内用完,不要存放太长时间。

(植保站 赵芹)

4. 我国乡、镇行政区划 ,有谁决定B对。 A 国务院 B 省、直辖市 C 全国人大 D 特别行政区

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批 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的设立、撤销、更名或变更行政区域界线”的规定,我国乡、镇行政区划,是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定的。

5. 关于新农合的说法,正确的是新农合 A 新农合是指新型农村合作社 B 我国已出台。。。资金管理 C 我国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的方式 D ...

新农合 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同义词,已合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百科名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目录

医疗试点目标和要求加大支持力度监管机制补偿方案管理能力建设农民就医问题加强疗服务监管药监督和网建卫生服务建设医疗队伍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随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所以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着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编辑本段进展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1],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2]。 编辑本段存在问题

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

就参加新农合而言,很多人都是在外打工或做生意,很多都无城镇医保,故只有合作医疗现实,但却要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在居住地交,很不方便。

就报销而言,参保者大部分人的费用都是门诊费用,在居住地不能报销,拿回户籍地还是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报销也要看金额多大,如果不太大的话,来回成本太高不值得。所以解决的办法是尽快解决支付渠道,尽快实现异地结算、方便结算,尽快实现全国一卡通,方便交费也方便报销。不但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可报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也应可以当场报销。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合作医疗宣传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合作医疗制度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新型合作医疗,各地方交费数额不统一、交费时间不统一、收费人员不统一、收费时是否告知不统一、收费时是否签合同不统一、报销起付线不统一、封顶线不统一、报销比例不统一、报销项目不统一、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统一、报销所需证据不统一、转院制度不统一等。 就技术设计而言,虽然我们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但可以实行等额的交费数额的交费,至于统筹的部分,国家可通过对各省的补助资金的比例的不同来进行宏调控,各省可以通过对各市的补助资金的比例的不同来进行平衡,异地结算可以通过与新农合基金委托银行进行,报销款直接进入医保卡中,存取自便,也便于交合作医疗费,即增强了现金的流动性,又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银行间有比较先进的结算系统,是可行的,以免新农合机构都购买昂贵的联网系统,从而节约成本。

就制度设计而言,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顶层只有一般文件,没有规范性文件,农民查找地方文件很困难,就连工作人员对政策也是模糊的。避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避免同样的人,却有若干种对待,需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最好能有一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最低限度也应该有一部行政法规作出对交费数额、交费时间、收费人员、收费前告知、签约后收费、报销起付线数额、封顶线数额、报销比例、报销项目、不予报销的项目、报销所需证据的种类、转院制度、维权程序的规定,对于全国统一规定影响公平的部分,也应由省级立法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最好是地方法规,便于农民对自己的行为有预见性,少走弯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中的案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就诊患者,是完全自费后拿着医院开具的发票去所在辖区政府机关申请报销的。拿北京的特殊病患者为例。各个区县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同样的癌症患者顺义地区病人的报销能达到55%延庆怀柔的比例更高,而门头沟的只能享受40%的报销比例。但是这40%并不是申请了特殊病都给报的。比如放疗收据中只有小部分是西药其他是摄影及其他费用,这样下来比如10万元的放疗费用在门头沟能报销的只有不到3万元而在延庆可以达到7万元。另外癌症患者常年要吃中草药,门头沟的合作医疗中草药里没有放化疗成分是一分都不报的。而医保卡病人吃中药也能报。

内部医疗需求

在以上的这些背景下,从需求方面可以看到,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三,农村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内部医疗供给

一,供方诱导需求突出。具体的讲就是在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

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编辑本段相关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2006]13号家中医药局 文件

卫农卫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6. 2010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约为4400美元,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现在处于什么水平? A 中等收入 B 中等偏下... 中等收入国家

世界银行是按人均国民总收入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组。通常把世界各国分成四组,即低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但以上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合称为中等收入国家。

按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8年的最新收入分组标准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97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76至385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856至1190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190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

中国的情况

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GDP401202亿元,相当于人均GDP为4277美元(按13.4亿人口和1比7的汇率计算)。

每年7月世界银行都会对国家的分类进行调整,根据该行2011年的标准,中国已被列入“中上等收入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中国一直属于低收入国家行列;其后开始步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经过10多年的努力,又从低中等收入国家变成了中上等收入国家。

7. 1994 年 1 月 3 日,山东省《关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全国率先 提出了A 城乡一体化 B 农业产业化 C 农业合作化 D 农业现代化

8.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 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 用的一倍。2、以欺诈等

侵犯消费者权益,要赔偿(1)倍,《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9. 教育科学发展的总体任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10.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人居收入水平年均增长(7%)

11. 十二五基本公务服务包括公共基础服务 A 社会保障 B 教育 C 医疗 D..

13. 哪次会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十一五时期提出来的

14 突发事件要在几小时内向社会公布?3小时A 二小时 B 三小时 C 四小时...

15. 今年是辛亥革命 100 周年, 有错误的是 (辛亥革命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16. 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 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 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 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A )。 A 犯罪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17. 山东麦收的方向是什么?(B)A 东-西,南-北 B 西-东,南-北 C...D..

7、(宅基地使用权)定义,住宅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8、选择错误的一项,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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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指数、汇率、cpi、(购买力平价)物价指数亦称商品价格指数是反映各个时期商品价格水准变动情况的指数。 物价指数是一个与某一特定日期一定组合的商品或劳务有关的价格计量。当该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发生了变化,其价格指数也随之变化。

12、黄河三角洲的资源主要有:(原油、原盐、纯碱、溴素、金矿)

15、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大约是(13.7)亿

17、法律法规的制定特性是?我选的是理想型和可行性

18、刑法修正案(八)错误的是?A将醉驾、飙车入刑,B恶性欠薪列入犯罪,C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提到拘役,D13项死刑削减是新中国成立刑法以来第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我国刑法中现有68个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我国的死刑罪名将减至55个。

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十、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十三、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四、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十九、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二十、将刑法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十一、将刑法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三、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四、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六、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修改为:“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七、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八、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十九、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十、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十二、删去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

三十三、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四、删去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十八、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十九、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十、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十二、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四十三、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修改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四十四、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修改为:“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四十六、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七、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八、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十九、在刑法第四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1]五十、本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0、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21、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年均增长(3%)

22、党的建设主线是(执政为民 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

24、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航空等部门要予以让道,这体现了行政的(优先处置权)

25、下面违反矛盾律的是?

26、关于核污染,错误的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核污染百科名片

核辐射测试核污染主要指核物质泄露后的遗留物对环境的破坏,包括核辐射、原子尘埃等本身引起的污染,还有这些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后带来的次生污染,比如被核物质污染的水源对人畜的伤害。

核污染(nuclear contamination)来源[1]与途径:

1.有核武器实验、使用,核电站泄露,[1]工业或医疗上使用的核物质遗失等。

2.核武器爆炸 :热辐射伤害 、核辐射伤害 、放射性存留。

核爆炸不会引起明显的气候变化,但会在事故发生地及一定距离范围内存留放射性。

核电站受损后,核污染是通过何种途径发生的呢?中国核能动力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原主任温鸿钧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一处损坏的核电设施会释放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其中一些“寿命短”的放射性物质相对来说危害不大,另一些“寿命长”的放射性物质则要危险得多。

[2]这里的所说的“寿命”,是指“半衰期”,也就是放射性物质的原子有半数发生衰变时所需要的时间。

陈建民教授称,核污染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产生放射性气溶胶等放射性污染物,对呼吸系统及人体体表产生危害;另一种是随风向扩散产生的污染。但无论哪种,其污染程度都要视核泄漏严重程度而定。切尔诺贝利事故中,核燃料在爆炸中形成烟尘飘扬空中,危害面积非常广泛。[3]编辑本段定义与起因

核污染有核武器实验、使用,核电站泄露,工业或医疗上使用的核物质丢失等。 编辑本段核辐射的危害

一定量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既具有生物化学毒性,又能以它的辐射作用造成人体损伤,这种作用称为内照射;体外的电离辐射照射人体也会造成损伤,这种作用称为外照射。辐射损伤是各种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各种生物效应的总称。这是由于各种电离辐射(如X或γ射线、β射线、α射线和中子束等)引起电离、激发等作用而把能量传递给机体,造成各组织器官的病理变化。放射性核素可以对周围产生很强的辐射,形成核污染。放射性沉降物还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就会产生有害作用。人会出现头晕、头疼、食欲不振等症状,发展下去会出现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症状。如果超剂量的放射性物质长期作用于人体,就能使人患上肿瘤、白血病及遗传障碍。

27、能都引发海啸的是(海地地震、火山喷发、水下塌陷和滑坡)风暴潮

28、网络侵权,被侵权人可以申请?(删除、屏蔽)、关闭网站、(断开链接)

33、“记不得了”是?原产地标识、(绿色食品标志)、地理标识

36、题干不记得了,选项: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居世界首位

38、题干不记得了,选项:制造业大国地位初步确立

39、山东重点建设?①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②日照精品钢基地为重点的鲁南临港产业带③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④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⑤省会城市群经济圈

40、可以把市场经济的市场分为(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41、关于诽谤罪,答案是(某人以诽谤行为侮辱并造成群体性事件)

44、新农村的面貌是生产发展 生活富裕 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

45、

1. 自主创新的方式 A 集成创新 B 原始创新 C 消化吸收再创新 D 二次创新

2. 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

3. 全球战略性信心产业的特点主要是

4. 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A 制定 B 修改 C 汇编 D 废止,

5. 村委财务审批的程序

7. 山东发展的一核、两极、三带、三组团

8. 行政体制改革原则 科学性 原则性 计划性

三、写作

1.杨善洲“白天不关门,夜里不开门,平时常串门”给我们什么启示?(150 字以内)5 分。 2.以“让青春在基层闪光”为题,写一篇 800-1000 字的文章 (35 分。)

13、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 信、权责统一)

14、关于山东省情说法错误的是(2010 年山东粮食连续 9 年增产)

第二部分 多项选择题(每题 1.5 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总分 15)

1、关于“四荒”正确的是?A 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B 治理开发农村集 体所有的“四荒”,是提高植被覆盖率,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改善生态环 境和农业生产条件,C 使用期限是 50 年,D 依法登记“四荒”使用权的,可以进 行抵押

2、行政体制改革的原则是?(整体性原则、适用性原则、统一性原则) 、科学性 原则

3、关于法律法规的修改符合法定的有?(修改) 、补充、汇编、 (废止)

4、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A 村民代表审核(B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 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 C 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 D 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5、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表述?(AB)

7、一核两极三带三组团?(A 构筑海岸、近海和远海三条开发保护带 B 黄河三 角洲高效生态海洋产业集聚区和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两个增长极 C 胶东半岛高 端海洋产业集聚区核心 D 青岛-潍坊-日照、 烟台-威海、 东营-滨州 3 个城镇组团)

8、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 ( ABCD)

9、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 ABCD

10、 第三部分 主观题(三段资料,关于杨善洲的事迹,总分 40) 1、根据材料,杨善洲的“门”规给我们什么启示?(5 分,150 字) 2、以“让青春在服务基层中闪光”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 800-1000 字。 (35 分)

三、写作

1.杨善洲“白天不关门,夜里不开门,平时常串门”给我们什么启示?(150字以内)5分。

2.以“让青春在基层闪光”为题,写一篇800-1000字的文章 (35分。)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

若干意见

(2012年12月31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

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必须固本强基,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

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途径;必须统筹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着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农”实

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全面确立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四化同步”等

战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

大政策,全面构建农业生产经营、农业支持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协调发

展的制度框架,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

到很大实惠,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初步探

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迈上新台阶。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

决。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办了许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加快破除。农村党群干群关

系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形势好,为我国综合国力在国

际风云变幻中大幅提升,为现代化建设在重重风险挑战中昂首迈进,为党和国

家事业在各种困难考验中兴旺发达,注入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应对底气,赢得

了战略主动。实践证明,中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完全正确,出台的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卓有成效。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

呈现出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社会结构加

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剧,农产品需求总

量刚性增长、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业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

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任务艰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农户兼业化、村庄

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农民利益诉求多元,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势在必行;国民经济与农村发展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

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的要求更为迫切,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

入分配差距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增强忧患意识,

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

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

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

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

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

形势。

一、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努力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

首要任务。必须毫不放松粮食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强化农

业物质技术支撑。

1.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粮食生产要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

产的总要求,确保丰产丰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

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

支持优势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规模,

在重点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深入实

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加大新一轮

“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

场创建规模。以奖代补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进种养业良种工程,

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加强渔船升级改造、渔政执法

船艇建造和避风港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2.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

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

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

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大财

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

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

适当补助的政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

种业发展等重点科技专项,加快粮棉油糖等农机装备、高效安全肥料农药兽药

研发。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3.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

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

易中心。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

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

包装、电子结算。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

体系。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

销和农民网店。继续实施“北粮南运”、“南菜北运”、“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

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支

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深入实施商标富农

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4.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充分发挥价格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激励

作用,按照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

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优化粮食等大宗

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健全重要农产

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改善鲜活农产品调控

办法。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调控政策,加强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健全大宗品

种进口报告制度,强化敏感品种进口监测。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规范进出口

秩序,打击走私行为。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

果评估制度。扩大农资产品储备品种。

5.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

联动,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食

品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

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

殖污染防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

费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

力和水平。

让青春在基层闪光,让人生在基层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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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一颗扎根家乡,服务家乡的赤子之心,经过层层选拔,最终有幸成为了一名大学生村官。今天特借此平台,以一篇小文来回顾我的村官生涯。

在这里.我不想说延安窑洞里那昏黄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的伟人;不想说用自己的身躯顶起炸药包的董存瑞;不想说穿着草鞋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杨善洲。我只想说说身在基层、服务基层的体会。

鸟儿选择了天空,因为它有一双能够凌空飞翔的翅膀;鱼儿选择了海洋,因为它有一条能够游水的尾巴;骏马选择了驰骋千里,因为它有勤奋的四蹄;我们之所以选择了基层,是因为基层让我们的青春闪光!

基层苦一些,但能锻炼人,基层累一些,但能考验人。正所谓‘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创业维艰,奋斗以成’。大学生到基层,选择当群众的传声筒、快递员,选择一个平凡的岗位,不是我们懦弱,而是我们选择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择了“千磨万韧还坚韧”。正是这种精神,造就了钟卓、周茜等优秀干部,铺平了李颜琰、吕新建、何维思等人创业致富之路。

三年多的基层工作,一路走来,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辛酸和泪水;也曾不平衡过,也曾抱怨过。忘不了工作紧张的方便面,忘不了加班加点的连轴转,忘不了身心疲惫的攻坚战,亲身体验了基层的艰难。但如果你现在问我我后悔吗?我会毫不犹豫的说:

燃烧的激情,昭示着青春的年华,缤纷的季节,鼓舞着奋进的脚步。青春为使命燃烧,热血为建设家乡而激荡!大漠风烟起,金戈铁马行,意气风发的我们,热血浇铸激情,蓝天下的青春,担起建设美好新家园的重任。明天,让我们的青春继续在基层闪光! 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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