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第7卷第6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and Social Sciences)
Jun.2010Vol.7No.6
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展研究
任军军,王文举
(安徽财经大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
要:粮食作为一种物质资源,在我国具有其双重性,既是一种普通商品,用于市场流通,又是一种特殊商品,
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本文试通过分析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经济学机理及成效,宏观和微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
粮食期货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价收购。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这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强有力法律依据。最低收购价政策成为粮食流通体制核心内容和政府实施粮食安全宏观调控重要手段。
一、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经济学机理
图2.3
三、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粮食价格政策,无论在政策核心内容还是政策实施操作层面都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偏低
国家两次提高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白小麦、红小麦、混和麦最低收购价格提价幅度分别为10%、9.7%、9.3%、6.9%、4.3%、4.3%。以黑龙江省为例,
图1.1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运行机理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恢复性增长,其经济学机理:如图1.1,D 为某种粮食需求曲线,S 1、S 2、S 3均为该种粮食品种供给曲线,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价格为P Z 。假如粮食市场供给曲线为S 1,供求均衡点市场粮价为P 1,P 1>PZ ,因此最低收购价预案不启动,粮食收购企业按P 1价格收购粮食;假如粮食市场供给增加,粮食供给曲线变成
为保护农民利益,实际执行是国家临时收储价格每市斤0.92元。国家公布2009年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0.95元,但对农民来说,2009年比2008年实际提高价格每市斤0.03元,提价幅度只有3.3%,明显低于国家公布提价16%。按国家公布2009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市斤0.95元和2008年黑龙江水稻生产成本测算,农民生产水稻成本利润率仅21.55%,明显低于2004年30%,所以从国家与各省数据看,农民收益并没有提高到国家要求政策目标,反而国家政策目标与各省实际收益情况产生反差,挫伤粮农种粮积极性。
(二)执行区域及收购品种范围有限
S 2,供需均衡价格为P 2,P 2
二、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成效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以来,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粮食明显增收,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2008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由原来11个省增
加辽宁、广西。虽然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广西,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河南和江苏,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辽宁,但就全国来讲,13个省区是不够的;我国最低收购价收购品种单一,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也应列入保护行列;2008年正在实施的小麦预案看,小麦预案实施时间由过去6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预案启动时间提前10天,但预案实施时间“一刀切”,缺少动态性、灵活性及科学性。
(三)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缓慢及市场机制受限
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过程中,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他地方储备粮公司依法成为执行最低收购价主体。在托市
图2.1图2.2
收购过程中,最低收购价高于市场价格,中储粮总公司将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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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大部分粮食纳入自己粮库,形成实质上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有违市场经济规律,市场机制作用受限。国有粮食企业可通过受托方式,成为中储粮公司委托收储粮库,依法获得相关保管费用、利息和补贴。因此企业不需要通过市场竞争便能生存,企业缺乏改革压力和动力。事实上这种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合当今企业市场化大趋势,必将被市场淘汰。
(四)严重阻碍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
新世纪居民消费结构发生变动,粮食需求随之发生变动。而最低收购价价位应是国家规定粮食中级质价,在实际收购过程中,各个收储企业对粮源争夺,基本不执行粮食收购依质论价政策,出现以高于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现象,以致粮农种粮粮饲不分,优质劣质不分,盲目追求高产,忽视粮食品质,不能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造成耕地、资本和劳动力大量浪费,直接阻碍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及粮食产业整体效益提高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形成;还造成小麦、大豆供给不足,玉米、大米出现大量过剩现象。
(五)加重国家财政负担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涉及所有相关财政成本,如粮食收购资金、入库费、保管费和出库费都由中央政府承担。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以来,中央财政承担数百亿元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还承担中储粮总公司收购大量粮食后,库存大量积压甚至霉变损失,销售时差价亏损以及其他费用风险。各地财政可能形成新一轮亏损挂单,最终有可能重现1998年巨额财政亏损局面。
四、政策建议
(一)合理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粮食价格确定就其复杂性,应符合生产成本标准、市场供求标准、平均利润标准、承受能力标准、国有财政负担能力标准、国际粮价标准,更重要确保粮农最低收益标准。在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同时,应保持粮食最低收购价“价格动态化”,建立粮食生产资料相关费用市场联动机制,确定最低收购价向上适度调整空间,确保粮农最低收益率标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预案启动机制
2008年小麦预案比过去预案启动机制有所改善,但由于地域差异,全国各粮食主产区粮食上市时间不一致。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最低价预案启动机制,由各省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在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适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维护粮农利益,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动态性与科学性;要扩大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省份、自治区;要拓展粮食保护品种,例如玉米、大豆等农产品。
(三)加强粮食市场培育及粮食收购主体监管
加强粮食市场培育,应采取多种措施培育粮食市场,促进粮食市场规范成熟,以保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效率,重点充分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功能和完善粮食期货市场。中储粮公司代表中央政府在调控粮购销过程中处于委托人地位,因此其行为目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保证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二是降低流通成本,维护国家利益。在收购环节,一要监督收购价格政策落实;二要监督好收购质量,对未达标粮食不定为调控粮;三要防止出现“转圈粮”造成欺诈。加强粮食收购主体监管,必须不指定企业收购,对入市收购企业确定一定条件,由符合相关条件企业竞标入市收购,促进收购市场多元化主体形成;加强粮食收购主体监管,防止套取财政补贴欺诈;要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
(四)大力发展粮食期货市场··
粮食期货市场具有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两大特有功能,为现货市场提供权威价格指导和有效避险渠道。农产品期货市场所特有价格发现功能,可有效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粮食种植结构,使粮食产需能够基本相符;以“订单+期货”模式推广,发展订单农业;通过构建“合作组织+期货市场”模式,既是对普通粮食流通模式一种创新,又是粮食流通手段丰富和发展,能够有效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粮食流通,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粮食市场价格变化、订单合约不履约带来双重风险,有利于保护订单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订单农业稳定发展,对稳定粮食购销关系、增加农民收入会起到积极作用,实现粮食价格风险规避。因此,我国应该充分发挥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价格信息联动机制,发挥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形式引导作用,健全粮食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打破现有粮食垄断市场,逼迫中储粮等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
(五)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国内粮食供求
我国大部分粮食品种在国际市场上并没有较强竞争力,必须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充分利用国际粮食资源和粮食市场,通过交换来实现国内粮食市场品种结构和供求平衡。因此,必须改变目前粮食进出口管理上“部分分割、行业垄断”管理体制;其次,要把粮食进出口权完全地交给大型粮商,使企业能随时根据市场情况来对进出口计划进行调整,从而提前作出决策,使粮食进出口真正有可能成为平衡国内粮食供求有效工具;最后,必须打破粮食产品由少数几家外贸企业垄断出口格局,适当放开主要粮食品种出口经营权,要建立粮食出口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向出口企业发布国际市场信息,促进粮食企业市场化改革及其制定国际化战略;积极实行多元化粮食进口策略,平衡国际国内粮食价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六)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
粮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包括生产领域调控政策、消费领域调控政策、流通领域调控政策。粮食生产领域调控政策主要为粮食生产补贴,包括粮食直接补贴、农资增资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构造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消费领域调控政策主要为粮食税收政策、粮食营销政策、粮食消费结构政策等;粮食流通领域调控政策主要为收购调控政策、储备调控政策和进出口调控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不仅是粮食生产领域政策和粮食消费领域政策,同时也是粮食流通领域政策。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一要和粮食生产领域其他粮食生产调控政策相协调,不断增加补贴规模和范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要和国家粮食储备调节、进出口调节相协调。通过中央储备粮主动轮入轮出、丰收增储、歉收减储等动态调控措施发挥对市场价格有效引导作用,保持合理粮价水平。通过调节关税引导粮食进出口,实现国内粮食供需平衡,达到粮食宏观调控和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目标。要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解决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存在问题,必须综合运用各类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使各类调控政策相互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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