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质监函〔2011〕10号
关于报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的通知
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办公室(公司):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请各公路、水运项目公司(指挥部)将本项目的应急准备情况及时报送我站。
一、报送内容: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1)、建设项目应急队伍情况表(附件2)、建设项目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情况表(附件3)。
二、报送要求
各公路、水运项目要认真统计、如实上报、准确填写,上报的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上报。
三、报送方式
各公路、水运项目须于5月15日前将本项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即以上3个附件)报送至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监督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海燕,0771-2639356 邮箱: zjzaqk2639356@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48号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监督科。邮编:530012。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交通 物质 通知 抄送:本站各位领导,工程监督科、安全生产监督科。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科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72份
附件一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注:每项目确定一名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一名应急管理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系人。
附件二 建设项目应急队伍情况表 项目名称: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上引航道工程
附件三 建设项目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
注: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准备的设备物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