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的损失怎么算?
前两天的雅安地震,震出来了1700亿的损失报告。我也写文章质疑,特别提到芦山县的初步数字851.7亿,折合到每户超过200万,穷县原来好富有!有好心人提醒我,这样的算法太简单。也许我没有考虑到公共设施的价值。 的确,地震来袭,不论私人还是公共财物,都不可幸免。我绝对相信,芦山地方上报的800多亿元,一定包含了损失掉的公路桥梁医院还有政府的办公大楼。所以,这个户均200万自然不仅仅是自家的房屋和电器。那么这个数字是不是很超出常理呢?关键之处就在于如何去估算公共物品的价值,但是这,一直以来就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困境!
我们私人生产一瓶矿泉水,如何被计入GDP 不是由我们私人说了算的,而是有市场价格决定的。我是个懒人,每天磨洋工才生产了10瓶,每一瓶的成本高达10元钱,但是拿到市场上去卖,我最多是买了1.5元,为啥?因为农夫山泉才卖了这个价。所以,我们计入GDP 的矿泉水价值只能是市场公认的价格,而不是自家耗费的成本。否则的话,越懒越笨的人造的东西越值钱,这个世界不是乱了套?
但是公共物品有麻烦,它很少有直接竞争的对手,所以它没有市场价格。比如一条芦山县城的马路,当地政府可以说:我造它花了一个亿。我们很难说,他报的这个数字有多少水分。即使我们发现,在成都有一条同样长度的马路只需要5000万,也不是由此判定芦山浪费了5000万。因为很有可能芦山的地形或许就需要架更多的桥梁和挖更多的隧道,提高了成本。失去了直接竞争的对手,没有了市场价格作为评判的标准,经济学家在统计GDP 的时候,就不得不以政府自己上报的实际开支来计算公共物品的价值。这就给我们GDP 埋下了一个重要的缺陷和隐患。
芦山地震了,既然东西都没了,我们自然更加确认不了这个东西究竟值几个钱。芦山地方想报多少就多少吧。但是,我们作为纳税人,最终买单重建的是我们。那么我们除了同情心之外,就不得不具备基本的理性。如果一个原来的贫困县损失掉的就已经是户均200万,那么现在如果要原址重建,提高建筑质量的抗震等级,需要的就应该比这200万还要多的多!所以我想,出资者至少拥有一个选择权:我们可以援助你就地重建,也可以帮助你异地安置。如果芦山县政府说,原址重建至少需要户均200万的成本,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给每户芦山居民160万,让他们拿着这笔钱到已经有了良好公共设施的沿海小城镇购房安家呢?毕竟从现实情况来看,四川也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他们本来就要背井离乡来沿海地区打工。更何况这样的安置,还为纳税人省了40万!
这样的安排,实际上就是一种激励机制设计。从经济理论上讲,委托代理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我们既然不能知道芦山政府说的包含了百分之几的水分,我们就需要通过激励机制设计来部分的防范。一旦我们确定了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芦山政府的狮子大开口也会失去了动力。因为如果他们报价太高,老百姓都愿意选择异地安置,他们也就不能有什么油水可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