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契约
房主(卖方):
买主(买方):
房址:九台市龙嘉镇祥和花园小区7号楼101门室 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
出售价格:
经房主协商同意,卖主(卖方)将房屋全部一次性卖给买方 特此双方共同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据生法律效力。
一、房主(卖方)责任:
1、 房主从2013年将该房售给买方。该房面积为106.4平方米。 。
2、 该房内全部住房一切设施及财产移交买房,任何财产不
得拆除搬走,属买房所有。
3、 房主(卖方)收取买方(买主)售房款元人民
币后,出收据给买方,该房卖方停止该房使用权,所有权。
二、买主(买方)责任:
1、向卖方交清购房款元人民币。
三、该房已交清购房款后,房主(卖方)签字,买主(买方)签字,证人签字,三方签字后生效执行,属于永久性契约,该契约一式三份,卖方,买方,证人各一份。
特此立约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证人1: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