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募集资金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拟定向募集资金,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意向投资者(以下简称“意向投资者”),双方可能获得某些有关对方的保密信息;
2、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属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保密信息事宜达成本协议,且双方同意,其根据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同样适用于其下属公司及雇员。
一、保密信息
本协议项下所称“保密信息”,指:
1.1 甲乙双方就本次定向增发事宜进行洽谈、协商、会谈等所形成的所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达成的协议及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以及对本次定向增发事宜所作的介绍和说明;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及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未决诉讼、经营计划、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等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与资料;
(b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章程、各类内部管理规章、股东会和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司其他内部文件;
(c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各类合同或协议;
(d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各类资产及其权属文件;
(e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股东及其内部组织结构;
(f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各种开发、生产、营销、融资、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机会及安排;
(g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客户及其交易行为;
(h )作为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无形资产的各类技术资料。
以上信息若甲方已公开披露,则不属于保密信息范畴。
1.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乙方及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未决诉讼、经营计划、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等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与资料;
(b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章程、各类内部管理规章、股东会和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司其他内部文件;
(c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各类合同或协议;
(d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各类资产及其权属文件;
(e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股东及其内部组织结构;
(f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各种开发、生产、营销、融资、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机会及安排;
(g )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客户及其交易行为;
(h )作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的无形资产的各类技术资料。
以上信息若乙方已公开披露,则不属于保密信息范畴。
二、双方约定
2.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于其所获得之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次定向增发事宜相关的工作之用。除上述目的之外,任何一方不得为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而使用保密信息,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或者进行不正当的利用。
2.2 甲乙双方同意,除与进行本次定向增发事宜相关的雇员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或任何其他雇员披露保密信息。
2.3 甲乙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至少采取适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2.4 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和实体披露保密信息。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实际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不限于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守约方还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四、财产权、停止使用及材料返还
4.1 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属于提供资料方的财产,本协议仅授权对方为本次定向增发事宜之目的而查阅和使用该等文件资料的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