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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学概论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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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学概论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 文化遗产学概说

第一节 什么是文化遗产学

一、定义

文化遗产学是一门研究文化遗产的界定、分类、价值评估与传承和保护方法的学问。

三、文化遗产学的视角和视

文化遗产学的视角

文化遗产学旨在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 1、什么是文化遗产?

 2、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

 3、怎么保护文化遗产?

传统学科并没有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判断文化遗产的标准与判断尺度,更没有人从理论的高度为我们的保护工作提供理论的依据和支持以及相应的行动准则。而这一切,随着文化遗产学的问世,它会全面而系统地为我们提供一个答案或是一种说法。当然这门学科还处在初创阶段,还不能回答我们所有的问题。

除具有独特视角外,文化遗产学还十分强调学理的可操作性。

文化遗产学的视野

与历史学关注历史、建筑学关注建筑、环境学关注环境问题一样,文化遗产学也有着自己的独特视野。这个视野,就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保存或传承至今的、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与科学价值的一切文化遗产。它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二节 什么是文化遗产

一、 概念的提出及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

在西方语言中,英语及意大利语“遗产”一词来自拉丁语,意指“父母留下的财产”。这一内涵从它产生之日起,直至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前,都没有太大改变。但到了20世纪下半叶,“遗产”一词的内涵在“父母留下的财产”、“祖先留下的财富”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祖先留给全人类的共同文化财产”或“国家的文化财产”这样一些全新概念。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际知识合作委员会(CICI)和国际博物馆办事处(OIM)就已经考虑到通过国际合作来拯救“人类共同遗产”。

1965年美国白宫会议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高度,首先提出了设立“世界遗产信托基金”, 共同保护“世界杰出的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

1970年美国又首度将这一理念写入当时的一部重要法案——《国家环境政策法》中。

1972年美国颁布《人类环境宣言》和同时发表《人类环境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应尽快缔结《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的建议。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便颁布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以保护人类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为宗旨的《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并于同日颁布了《各国保护文化及自然遗产建议案》。

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向全世界公布了第一批世界自然及文化遗产名录。我国于1985年加入了公约,成为缔约国之一。

世界自然及文化遗产名录,这种双赢做法,一方面使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你要保护”,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主动出击的“我要保护”,一方面也使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以往的文牍主义中解放出来,由原来的“隔山打虎”,发展成为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坐镇指挥,从而实现了角色上的彻底跨越。

《世界遗产名录》

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接受“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组织游客进行游览。由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能够得到世界的关注与保护,提高知名度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国都积极申报“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名录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文化景观”(1992年增加)四类。

2001年又公布了首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文化遗产定义解读

定义: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上创造的、流传或保存至今的民族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存的精华。

作为文化遗产至少应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①首先,作为文化遗产,必须具有一定的时限上的要求。它必须是经历过时间历练的历史的产物。按国际惯例:

作为物质文化遗产通常必须具有50年以上的历史;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必须具有100年以上的历史;

②其次,作为文化遗产,它必须是流传或保存至今的传统文化事项。换言之,那些在历史上产生,但并未传承或保存至今的文化事项即使历史上影响再大,再优秀,也不能成为文化遗产。这是因为我们这里所说的必须“传承或保存至今”,并不是指相关记载保存或流传至今,而是指文化遗产本身保存或传承至今。即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以固态的形式保存至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至今。

反例:如传统建筑方面的秦代秦始皇所建的阿房宫、东汉末年曹操所建铜雀台、冰井台;

传统戏曲方面的形成于宋金,流传于山西、河北、内蒙古、陕西的“赛戏”,

传统节日方面的形成于上古时期的蜡祭、上巳、春社、秋社;

传统工艺方面的贵州雷山石印,黎平树皮布制作技术;

都不能参评文化遗产

③第三,作为文化遗产,它一定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传统文化的精华。它们是经过价值衡量过的传统文化遗存,而不是传统文化遗存的全部。作为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它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以及科学价值。那些历史悠久亦传承或保存至今,但并不具备上述价值的文化事项——如缠足、典妻、殉葬等传统文化遗存,即使曾深刻影响过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文化走向,也不可能被认定为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地区的文化遗产。

第二章 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与分类

第一节 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

一、 历史性特征

历史性是所有文化遗产所应具备的共同特征。这是因为无论何种文化遗产,都必定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们在使用、流传过程中,难免会留有各个时代的痕迹与信息,从而获得历史认识价值。我们所说的文化遗产的历史性,就是指文化遗产在帮助我们还原历史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

文化遗产的历史性特征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是多方面的。

①首先是文化遗产的证史和正史作用。

人类记录历史的主要方式是以文字、纸张为主要载体的纸媒类文献。在人类历史的转述、传播过程中,纸媒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那些产生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文物(包括地下出土文物、地上古代建筑在内的各种文化遗产),可以验证上述纸媒史料的真伪、匡正纸媒资料的错漏。

②文化遗产的补史作用

中国自春秋以来即有完整的史料记录,但是,由于录史权主要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所以,流传至今的史料也主要以记录帝王史、政治史、经济史为主,而广大民间社会,特别是他们的生活与文化,很少能保留在史家的丹青之中,从而造成民间文化史记录的空白。随着中国社会对各种文化遗产,特别是深藏于民间社会文化遗产挖掘深度的提高,许多深藏不露的文化遗产都将被发掘出来。而这些遗产在充斥中国传统文化遗产宝库的同时,也还会以另一种形式去弥补各种史料记载的不足,从而使中国历史文化传承变得更加丰富,更加鲜活,更加完整,也更具立体性。

二、 艺术性特征

艺术性是指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各种艺术特征。艺术性不一定为所有文化遗产必备,但在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文化遗产——如物质类文化遗产中的历史建筑、绘画、雕刻、工艺品、书法作品,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中的音乐、舞蹈、口头文学、戏曲表演,都会因其杰出的艺术水准而被列入人类文化行列。

人类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几乎都是从对艺术品的保护开始的。如意大利、法国、日本等国的法律,都是从保护传统艺术的角度提出的。

在当代社会中,是否具有高超的艺术特征,也是评判某一文化事项是否有资格进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重要尺度。在日本《文化财保护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保护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在文化遗产评代表作选过程中,对其艺术特性的关注主要源于这些遗产所富含的人类社会不同历史时期或是不同地域的独特的审美需求,这对于研究人类社会在不同的时空环境的审美观念的变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 科学性特征

传统文化的精华既包括文化精华,也包括科学精华。民间传统的生产技术和生活知识充满了科学的智慧。如浙江青田的稻田养鱼生态系统(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高境界;四川成都的都江堰展示了古代人民在建造水利设施方面的智慧与才干;而一件件古代的工艺美术作品不仅仅代表着时尚,更代表着一种超前的科技水平和繁难的加工技术。

四,纪念性特征

特指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纪念性价值。某些文化遗存是历史上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的见证,或者与某位历史名人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睹物思人。它们能够唤起人们对某个特别重要的事件或人物的回忆与思念。如点将台、古战场、名人故居、名人遗物等,也应纳入遗产行列。

当然,文化遗产的纪念性是“形而上”的判断,因而具有很强烈的主观色彩。这既给我们判断一个文化事项是否有资格入选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预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也为我们评选文化遗产代表作预留下了许多人为干预的隐患。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此外,我们在以文化遗产的“纪念性”来说事时,也不能忘记“纪念性”不可能与文化遗产的“历史性”、“艺术性”、“科学性”相脱离而单独存在。一个文化事项,如果没有了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也不可能具有什么特别意义的“纪念性”。

第二节 文化遗产的分类

二、文化遗产二分法

第一类 物质类文化遗产

所谓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具体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

它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小型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小型出土文物及传世文物。如艺术品、礼仪、生活用品、图书文献等等。

2、大型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建筑类文化遗产,如历史名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在

历史及学术上具有较高认识价值的都市遗址、街区遗址、建筑遗址及古墓遗址等古人类生活遗址。

从中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内容看,概括起来说,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习惯称为文物,可以分为两大体系:

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散存文物。一般说,文物保护单位是不能移动的文物,散存文物是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指遗址、墓葬或窖藏中出土的文物,博物馆等单位中收藏的出土文物,传世文物以及私人收藏的文物。

文物保护单位包括:①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②古遗址;③古墓葬;④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⑤石窟寺;⑥石刻及其他。

第二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1, 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如史话、神话、传说等叙事形式。

2,表演艺术。其中包括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表现形式。

3, 传统工艺美术。

4,传统生产知识与技能。

5,传统生活知识与技能。

6,传统仪式。

7,传统节日。

8,文化空间。特指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然遗产比较集中的人居环境。

第三章 文化遗产的价值及影响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第一节 文化遗产的价值(要举例)

一、历史价值

文化遗产是祖先创造并传承给子孙的一笔宝贵财富,它对于人类解读自己的历史与文化,具有着重要的认识价值和借鉴作用。这是因为有些文化遗产本身即出于某种重要历史原因而被建造、制作或创作出来,其本身即是历史事件的一部分;

其次,有些文化遗产本身就与某些重要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其本身就可以起到某种间接的历史见证作用;

其三,有些文化遗产本身就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透过它,可以透视出某一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与社会风尚的变迁,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

有人说,文化遗产就像一张过时泛黄的老黄历,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实用价值。但这并不影响它认识历史的价值。没有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的发现,人类就无法解读北京猿人是猿还是人,就无法知道四五十万年前的古人类已经进行了怎样的文化创造,已经具有了怎样的精神信仰;没有兵马俑的发掘,人类就无法知道秦军排兵布阵的方略,官兵甲胄的款式以及秦代别具一格的制陶技术。没有流传于民间的唐代宫廷音乐的发现,人们也就无法知道1000多年前的唐代的宫廷乐章以及它的弹奏技巧„„。这就是“已经过时”了的文化遗产在认识历史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独到价值。这一价值也是当代文明所无法赋予给我们的。

与物质类文化遗产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在人类历史上,文字的使用毕竟只有短暂的几千年历史,更何况世界上的绝大多数民族迄今仍无自己的文字。即或是有文字、有史记的民族,也常由于文字普及的困难而无法使普通民众通过文字来传承自己的历史与文明。他们对历史与文化的认知,主要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的。今天我们所听到的这一则则传说、故事、神话、史诗,虽然不排除其中有附会成分,但在当地民众的心目中,它们确是一部部真实的历史。如果说历史传说只是文字民族获取历史知识的一个辅助渠道,那么,在文字历史较短或根本就没有文字的民族中,民间文学很可能就是他们获取历史知识的惟一方式。满族,凭籍氏族酋长或萨满的口传。故满族有“老的不讲古,小的失了谱”的老话。

二、艺术价值

在文化遗产诸价值中,艺术价值占有重要一席。它虽然不一定为一切文化遗产所拥有,但绝大多数文化遗产——绘画、雕刻、刺绣、泥塑、音乐、舞蹈、口头文学、表演艺术——的认定,几乎

都与文化遗产自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与审美价值有关。由于这类文化遗产的美学价值具有非常强烈的直观性,所以,这类遗产自古以来一直成为文物界的热门收藏,许多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几乎都是从保护艺术类文化遗产开始的。

文化遗产的艺术价值主要来自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由巧妙的空间布局而形成的空间结构之美。如在建筑艺术、造型艺术、绘画艺术或景观艺术中,各种人文景观、城市景观、园林景观、遗址景观常常会通过恰如其分的空间布局而形成一种独特的美感;

其次,由某种独特的造型而形成的造型之美。雕刻、塑像等民间工艺品、舞蹈、表演等肢体语言艺术、建筑及自然山水等自然及人文景观的艺术之美,常常是通过其独特的审美造型而实现的。

其三,由某种旋律创造的音乐之美。音乐类文化遗产的审美表现方式比较独特,它主要是通过独特的旋律与节奏来展示音乐的各种形式之美的。

其四,由色彩、线条创造的绘画之美。绘画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布局、线条及明暗外,各种色彩组合也常会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审美享受。

其五,由文字、语言、韵律而创造的文学之美。民间文学是人类最主要的集体记忆方式之一。它在记忆历史的同时,也以文学、语言、韵律创造了文学之美。

远古时代,人智未开。人类每天都面临着来自死亡的威胁。除自身的抗争外,其中一个更为重要的手段便是祈求神灵,以求得神灵的宽恕与护佑。为取悦神灵,人类发明了舞蹈,创造了戏剧,制作出了各种各样的神偶、祭品,建起了形形色色的祭坛、献亭。人们希望通过这些美食美色打动神灵,使之在高兴之余降恩人间。但随着后来神权观念的减弱和人类战胜自然能力的加强,历史上文学艺术的创作也开始从单纯的娱神,开始向既娱神又娱人的方向转化,并最终走向娱人之路。表现在戏曲艺术上,便是演出神戏的舞台从祭神的神殿逐渐移至庙外,受众也从单一的神灵,渐次转向人神的共享。在传统社会中,人神共享一直是中国民间社会传统小戏展演的主要动机。

除宗教祭祀外,巫术对于艺术的催生也是相当明显的。如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剪纸,最初都是出于巫术的需要而产生的。这种具有巫术性质的剪纸,直到现在在陕甘青地区依然十分流行,每遇瘟疫、干旱,剪花娘子们就会剪些具有巫术性质的剪纸,以巫术的方式进行命运的抗争。

例:明代 鹿头花与生命之树剪纸。农历“立春”、“惊蜇”之日,甘肃黄土高原人们农事活动开始,老年妇女根据传统习俗,用绿红纸剪一种树,形似鹿头,树梢栖有两只鸟;树干左右两旁,各剪鹿鹤一只,名称叫“鹿鹤同春”、“生命长青树”、“鹿头花”,通称“生命之树”。这种我国古代作为物候历法和生命象征的鹿腾文化图样,两汉时流行最广,曾见于马王堆汉墓刺绣纹样和汉画像石图样中。

鹿头花纹样的原始形态,后来向生命之树的植物形态发展。这种图样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仍然是上栖双鸟的生命树,树下是猴吃桃(双猴献寿)。有的生命之树,树下是鹿鹤同春,另一类演变成双凤、双鹤、双蝶的盆花与花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已故镇原县老艺人祁秀梅剪的生命之树鹿头花的演变图纹中,有些生命之树的树根或盆花的旁边堆有石头,树的两边卧着两条狗,这些图样其他地方不见,它是古羌族认为石头乃生命之源的白石崇拜与匈奴盘瓠犬图腾崇拜的文化遗存。 根据古文献记载:鹿为“候兽”,鹿受太阳的影响,身上反映了一种气候变化的自然现象,冬至这天鹿叉角自行脱落,遂有鹿茸孳生的生理现象。鹤既是“候鸟”,又是“生命”、“太阳”、“永恒”、“长寿”的象征飞禽。这种由鹿鹤组成的生命之树图纹,古人称“生命的桂冠”。它既是古代“物候历法”的具体纹样,也有“太阳崇拜”与“生殖崇拜”的文化内涵。

甘青剪纸。淫雨连绵不断,黑云满天时,老年妇女会剪个一手拿灰包子,一手紧握扫帚,叉腿对空横扫乌云,或腾空跃起手持扫帚,将黑云扫开的纸神娃娃,群众称这种传统剪纸是“扫天婆婆”、“扫天娘娘”、“扫天娃娃”。若久旱无雨,很多老年妇女则剪很多青蛙,沿着水缸口贴一圈,人们称为“祈雨青蛙”。艺人剪纸时还默默地念道:“青蛙缸口跳,细雨满地浇;风调雨又顺。年年好光景!”

农家过去如果家人、孩子有病,剪一串五个拉手的纸娃娃,有的还剪一个纸神马或纸老虎,附在拉手娃娃一起,用来招魂送病、消灾祛恶,称为“招魂娃娃”、“送病娃娃”。

当人们自身生存的安全及繁衍后代的愿望无法实现时,人类便开始借助于艺术手段来同神鬼对

话了!民间传统剪纸就是人们所利用的表现手段之一,这些“纸神神”、“驱鼠疫婆婆”、“猴王”、“虎龙”、“神兽”,他们都以惊人的胆量,无边无穷的法力驱走妖魔病疫,保护人们自身平安、子孙繁衍。

甘肃传统剪纸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文化传统的结晶。其中始祖像剪纸、燎疳娃娃、扫天婆婆、洞房喜花、七彩纸人造型,被学术界统称为抓髻娃娃——中华民族的保护神与繁衍之神。抓髻娃娃形象分女性抓髻娃娃、男性抓髻娃娃、男女合一的抓髻娃娃。抓髻娃娃一手抓日(鸡、鸟),一手托月(兔、鱼)。它多用黄、金、银纸剪成,黄、金、银色是天神黄帝的象征(即“天帝金身”、“黄帝黄龙体”),也有艺人用大红色纸代替黄、金、银纸剪抓髻娃娃的。

民间剪纸中的抓髻娃娃,都是古代一身二任的民间神:一为镇邪神,保护自己的族人生命安全;二为生殖神,保佑本族人丁兴旺,子孙不断。“鸡、鸟”“兔、鱼”“日、月”形象含义有二:一是以阳镇邪(鸡、兔、人胜、虎均属阳性)。抓髻娃娃中多以女性为主,这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母性崇拜的古老观念的文化遗存。

当然,也有些艺术类文化遗产来自人类的劳动实践。如流传在民间社会的插秧歌、打夯歌、纺纱歌、划船歌(夯调、穿调),本身就是依了劳动的节奏,为统一步调,缓解疲劳而产生的。在原始社会中,几乎没有纯艺术可寻。这些原始艺术多多少少都与当时当地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当时当地因解决生计问题而生的宗教信仰有关。

艺术类文化遗产是人类艺术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传承人类艺术文明的重要手段。保护好这类文化遗产的目的有二:

一是通过继承这些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精美建筑、绘画、雕刻、音乐、舞蹈、民间文学、表演艺术等艺术类文化精品,将这些不同历史时期创作出来的艺术类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人;

二是通过对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者与传承人的保护,将制作这些艺术精品的手段传承给我们的后人。

三,文化价值

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蕴含有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是我们了解、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

物质类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往往是以“物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以传统建筑为例:传统建筑类文化遗产表达文明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选址、建筑结构、体量、布局、色彩、装修设计等各种物态形式体现出来的。如中国汉族地区建筑选址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风水思想、根据建筑材质与自然环境而孕生出的独特的建筑结构、根据建筑用材尺寸及居住者身材高矮而形成的特定的建筑体量、以及与儒教思想、道教思想、佛教思想以及伊斯兰教思想等密切相关的建筑布局、充满等级思想的用色原则、装潢设计中的祈福迎祥观念,都是通过物态的形式展现出来的。

与物质类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类文化遗产——无论是传说故事、史诗神话、还是戏曲曲艺、舞蹈艺术,它们在传承传统文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文化价值则显得更为直白。以传统节日为例。在中国历史上,仅汉族的传统节日就不下一二十个,尽管它们规模大小不一,功能不同,但作为一种文明的载体,却一直承载着比普通时日更为重要也更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譬如,一般的传统节日大都是在古老祭祀仪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出于对神灵的尊崇,每遇佳节,人们都会为神灵们准备好各种各样的美食佳肴,人们也会在祀后分得一份不错的美餐。在缺吃少穿的年代,节日几乎成了人类传承其最优秀饮食文化的惟一时段。作为一种先进文化的载体,节日也是传统节日盛装的重要载体,传统节日的出现为民族文化、民族历史、传统工艺以及各民族审美情趣的传承,提供了一个集中展示的舞台。当然,节日也是一个展示各民族装潢艺术的最佳场所。

在谈及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时,我们有必要先来探讨一下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所谓“先进文化”,并非特指那些与现代科技并蒂而生的新兴文化,而是指那些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发挥过积极作用,代表一个时代、一个地域的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这个角度来说,《诗经》、《楚辞》是先进文化,唐诗、宋词是先进文化,创造了人类梯田奇迹的元阳梯田、龙脊梯田是先进文化,那些多少带有些民间俗信色彩、但却为人类戏曲艺术的产生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傩戏、为记录苗族历史立下了卓越功绩的《苗族古歌》、以独特方式记载了纳西族

历史与文化的东巴经也是先进文化。我们今天所进行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就是尽最大努力将这些历史上人类创造的最为优秀的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传承下去,为新文化的建设提供充足的食粮。

当然,文化的创新不仅取决于人类对传统文化理解的深度,同时也取决于人类对文化遗产关注的广度。我们在保护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也要充分注意到平时我们的目光很少能注意到的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正像动植物学家一直强调保护物种多样性一样,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也应该时时刻刻注意到保护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重要性。中国是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的文化构成,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宝库,同时也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创造提供了丰足的源泉。对此,我们必须百般关爱,而不是将其轻易同化。追求现代化是时代的必然,但以追求现代化为由,将一切都加以汉化、西化或是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同化,不但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也会造成新文化创作源泉的枯竭。文化的同化行为于人类新文化的创造有百害而无一利。

四、科学价值

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是指文化遗产在人类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为今天的人类社会提供某种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作用的知识、技能与信息的特殊价值。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所创精华之所在。透过它不但可以使人类了解到历史上各个时代文学、艺术及文化等发展水平,同时还可以从祖先所创文明中汲取

更多科技灵感,并用它来造福人类或为新时代的科技进步提供更多的科技方面的智力支持。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特指某文化遗产在科技史方面所具有的认知价值和借鉴价值。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历史上人类在从事某种规划和设计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高超的科学理念。如人们在传统村落或住宅之选址、布局、结构、造型、生态保护、灾害防御等方面所反映出各种科学理念。通常,这些理念都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化了的形式体现出来的。

其次,选择和使用材料方面所体现出来的高超技巧。人类许多科技含量较高的文化遗产的制作几乎都与材料的选择有关。如北京同仁堂中成药的制作,南京云锦的制作以及传统弓箭的制作等,几乎都与材料的选择有关。选料需要高超的技术与技巧,值得我们学习、传承与借鉴。

其三,在文化遗产科学价值的认定过程中,该遗产的实验场所或生产场所(设施)等具有见证性质的文化遗产地,也应受到应有的关注。尽管这些场所并不是文化遗产,但却是文化遗产生产过程的重要见证。它在作为重要见证的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科学认识价值,理应作为重要的文化遗产地并加以整体保护。

其四,具有重要科技价值的资料。继承优秀遗产是我们发展新科技的前提和条件。翻开人类文明发展史,我们就会发现:当一种文明进入衰落期后,它总会从各种文明中汲取营养以维命强生。营养的汲取主要通过这样两条途径进行的:一是向域外文明学习,一是向本土传统讨教。

汲取域外先进文明以丰富自己,是中国新文化创造的优秀传统。历史上,汉唐的繁荣,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由国外新文化引进而崛起的现实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新文化创造的另一重要源泉是自己的本土文化。历史上,许多朝代的迅速崛起,也都是在继承、发掘传统遗产的基础上进行的。就像树冠的高度取决于根系的深度一样,当代新文化的创新亦常取决于人类对传统文化理解的深度。从传统中发现精华,是新文化创新的前提。我们也只有置根传统,才能从传统中获得滋养。斩根折本,不但文化之树不能长青,甚至难以存活。

我们尊重古人的传统工艺并对原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性复原,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多地保留住该文化遗产所有信息。这些信息在现代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表面来看似乎已经微不足道,但实际上仍有巨大的参考价值。。以抹墙灰为例,在现代建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水泥已经以其高强度的凝聚力而取代了传统的刀泥。但从另一方面看,传统的拌有刀麻的刀泥一般都可以使用几十年,而这正好是土木结构传统建筑使用的一个周期。房屋推倒后,原有的土坯、刀泥可以作为农家肥施放在田间,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而水泥只能变成无法处理的垃圾;如果觉得传统刀泥力度不够,或是出于某种特殊用途,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往刀泥中加入蛋清或糯米汤等方式,加强刀泥的硬度,而且这些刀泥同样不存在污染问题。如果我们有意识地保留下一些这样的老房子,我们就可以在水泥建筑面临挑战时,从传统建筑技术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是寻觅到一条解决问题的思路。

总之,保留至今的文化遗产有时看似平常,但实际上它完全可以在我们创造新文化而面临难题

时,为我们提供一种新的材料,新的技术或是一种全新思路。而我们所保留的传统文化遗产越多,可资参考的材料、技术、技艺、思路也就越多。如果仅仅是为了使遗产变得更加结实、美观,而使用现代材料、现代技术,我们就无法从遗产中获得更多的前人的经验与智慧,保护文化遗产也就失去了它内在的价值,这也是我们反对使用现代技术与材料对文化遗产进行修复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真正目的,说到底,就是要像动植物学家建立动植物物种基因库一样,及时地、尽可能多地建立起众多的传统文化基因库,将那些原汁原味的具有原生特点、记载着前人经验与智慧的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传承下去,为我们新文化、新艺术、新科学的创造,提供更多的参照。

五,教育价值

任何群体都需要凝聚力。氏族凝聚力的产生依凭于血缘,而民族凝聚力的产生则依赖于文化。文化的认同在民族凝聚力的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文化认同,就不可能具有那么大的凝聚力与感召力。从某种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启动,都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文化自觉意识、民族自觉意识的提升密切相关,都与这个国家从混沌中醒来,急需建立起自己新的社会秩序有关。

翻开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史就会使我们看到,无论是19世纪90年代日本所进行的国宝大调查,20世纪60年代法国所进行的文化遗产大普查,还是20世纪60年代韩国所进行的文化财保护运动,都与各国政府自觉抵御外来文化冲击,捍卫本国传统道德体系、传统价值体系有关。换言之,发生在19世纪直至20世纪的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本身就是一场由各国政府掀起的捍卫本土文化主权的传统文化保卫战。有人认为这也是一种文化复兴。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所受教育多半是通过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民间美术等“非主流教育”来完成的。这种积知识教育、道德教育、审美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在传统社会人生教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道老爷劝善歌)

而传统美德的养成 往往是通过民间文学、表演艺术、民间美术等传统艺术样式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完成的。人们通过一则则故事、一部部史诗、一出出戏曲或是一幅幅剪纸、年画来传达

爱憎、表现情仇。人们正是从这里学到了正直、善良,团结、互助,机智、勇敢,谦恭、忍让以及助人为乐、舍己救人等美好品质,从这里得到了传统美德的滋养,汲取到了传统道德的力量。在许多地方,人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扶弱济残,尊老爱幼,整个社会洋溢在一派浓浓的亲情之中,究其原因,不能不说传统道德在这里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经济价值

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是指文化遗产在活用过程中所产生出的附加价值。

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人类财富,既然是财富,就必然会体现出某种经济价值。对文化遗产进行适度开发与活用,不但可以发挥文化遗产独特的教育作用,同时还会成为促进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

作为一种极富吸引力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正成为许多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提升当地经济水平的重要手段。2000年,国家旅游局更是将已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点景区作为主打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招引许多海外游客慕名而来。

一组数字常常被人们提起:山西平遥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前的1996年,国内游客只有10万人次,门票收入104万元,旅游综合收入1250万元;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的2000年,这几项收入则分别猛增为63万人次、780万元、7800万元,分别为1996年的6.3倍、7.5倍和6.2倍。申报世遗成功对当地旅游业的巨大推动是许多人所始料未及的。事实也证明,任何文化遗产地一旦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都会身价倍增,并给旅游业带来空前繁荣。

意大利的威尼斯、法国的巴黎、美国的威廉斯堡、日本的京都、奈良,在利用文化遗产发展都市经济方面成绩卓著,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当然,文化遗产所带给我们的经济效益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旅游开发所带给我们的直接收益,一方面是交通、住宿、饮食、购物、娱乐等旅游相关行

业给我们带来的间接收益,特别是由文化及自然遗产知名度的提升给我们带来的间接效益。

第二节 影响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一, 遗产的优秀度

一个传统文化事项能否进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首先与其 自身的优秀程度有关。

我们所说的传统文化,虽然其中不乏精华,但我们 同样不能否认其中亦包含有不少的糟粕。例如戕害中国妇 女千年之久的缠足习俗,虽是传统文化的一种,但却无论 如何都不可能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遗产。因为我们所 说的遗产,是指那些人类在历史 上创造并传承或保存至今 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和社会价值的文化精华。

二,遗产的跨越度

文化遗产是历史的产物,未经历史历练的文化事项,即使再优秀,也不可能成为文化遗产。历史本身即意味着历练,随着时光的流逝,自然界风霜雨雪的冲刷,各种战火的洗礼,与历史短暂的文化遗产相比,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肯定是越来越少。所以,在对文化遗产价值进行整体评估的过程中,所历年代的远近,肯定会成为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的重要标准。

三,遗产的稀缺度

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与该遗产自身所具有的稀缺程度有关。在文化遗产评估过程中,人们常常会注意到这样一种情况:文化遗产的历史越悠久,时空跨度越大,遗产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也就越高。如元代建筑的价值通常都要高于明代建筑,战国古币的价值通常都要高于唐代古币。但事实上并非绝对如此。如距今2300年前的燕国刀币,2000多年前的汉五铢、1000多年前的唐开元通宝,历史不能说短,但市场价格均不高。这是因为文化遗产的价值并不简单取决于文物年代的远近,还取决于文化遗产存世量的多寡。也就是说,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与文化遗产自身的稀缺程度成正比。

为什么稀缺文物的价值就一定高于普通文物?原因很简单:我们收藏文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文物的保护来保护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并以此来了解历史上所曾发生过的一切。如果是同质文物,就是数量再多,它所保存下来的也只是一种信息;而以同样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去保护各不相同的异质文物,就会为后人留下更多的文化信息,从而为我们了解历史,创新文化,提供更多的参照。所以,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优先保护稀缺性、濒危性文物,应该成为我们的永远追求。

四,遗产的承载度

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现在历史、艺术、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我们在判断某一文化事项是否具有成为文化遗产资质,或是判断某一文化遗产具有怎样的价值时,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就是看该事项或该遗产是否保存有足够的信息含量。而这些信息含量的判断,又主要取决于某一文化事项或遗产在该国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艺术史、科技史等各个方面,究竟能起到怎样的见证作用。它所见证的历史事件、文化事件、艺术事件、科技事件越重大,它所具有的见证作用与借鉴作用也就越大。

五,遗产的原生度

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的价值都往往与其所具有的原生态程度有关。一般来说,文化遗产的原生程度越高,其保护价值也就越高;如某些文物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修旧如旧”原则,擅自使用钢筋、水泥等现代建筑技术,有些地方在民歌传承的过程中有意增加了许多美声唱法等次生文化因素,从而使这些文化遗产失去了其原有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这种因保护而造成的破坏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是十分常见的。

据说,袁隆平先生在培育杂交稻时,最初选用的并不是野生稻,而是品质非常优秀的人工稻,但并没有成功。后来,他们想到了生长在河湾中的野生稻并用于试验,终获成功。这项试验告诉我们:生长在野生状态下的野生稻,经过大自然千万年的历练之后,其自身已经具有了极强的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将这些不同种系的野生品种选出后杂交,自然会将它们身上最优秀的品性遗传到新

品上来。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种很特殊的文化理念,所以,在评价、选拔文化遗产传承人时,那些颇具创意、颇有名气的艺术大师往往会落选,而那些土里土气、名不见经传,但一直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着一个民族最古老文化事项的民间艺人反倒更容易登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宝座。

六,遗产的濒危度

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与该遗产的濒危程度有关。

与习惯上喜欢追求事物的完整美不同,人们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往往更关注那些已经为数不多,特别是已经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遗产。譬如在法国等西方国家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人们就已经将文化遗产分为“濒危型文化遗产”及“保护型文化遗产”两部分,并对其中的“濒危型文化遗产”实施重点保护。

音乐大师瞎子阿炳二胡技艺极高,但并不为人们所知。1950年,著名音乐家杨荫浏先生得知此事后,利用暑假时间到无锡拜访阿炳,并为他录下了《二泉印月》等六首曲子,可这时录音带用完了。他们约好寒假再录,但遗憾的是不到寒假,阿炳就病故了,他所能演奏的二百多首曲子也因此而失传,成为中华民族的永久遗憾。

七,遗产的知名度

那些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传统文化事项,往往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并进入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是由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社会知名度决定的。文化遗产的社会知名度通常是由文化遗产的影响深度与影响广度这样两方面因素决定的。所谓影响深度,系指某一文化遗产在怎样一个层次上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些民间文学,可能只能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些民间文学则会涉及到一个民族的历史,一个民族精神的养成,审美品味的养成以及这个民族对于世界、宇宙的总的看法。

所谓影响广度是指文化遗产影响的范围。

有些文化遗产的影响范围可能会涉及到某一社区,某一县市,某一方言圈,有些文化遗产的影响广度甚至会波及全国,抑或更远。如我国汉族的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影响所及已经遍及中国和整个汉字文化圈。从理论上说,影响范围越广,遗产所具有的价值也就越大。

第四章 小型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定义:小型物质类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及科学价值的、体量较小、可以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出土文物”、“传世文物”或是历史比较悠久的“工艺美术品”

建国后全国性文物大普查

 1956年开始第一次全国性文物大普查;

 1981年开始第二次全国性文物大普查;

2006年开始第三次全国性文物大普查;

第三节 小型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一、 保持现状原则

所谓“保持现状原则”,就是尽可能使文物的现有状态得到最有效的保护。

这里所说的“现状”,就是指地下文物历经千百年的埋藏、地上文物历经千百年传承之后所保留下来的现有状态。它可能是文物的原状,即文物刚刚制成时的状态或刚刚出土时的状态,也可能是文物在传承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某种状态。

例:

有些字画在收藏过程中,已经留有不同时代收藏者们的印痕,这本身也是一种“现有状态”。 再比如说一件埋藏千年的西周青铜器,出土时表面会形成一层铜锈。经过分析,铜锈成分有氧化铜,孔雀蓝锈等,能够起到保护青铜器被进一步腐蚀的作用。

而且这些锈蚀也历经千年,同样具有历史价值。所以,布满铜锈的青铜器虽不是它的原状,但没有必要将这层致密的锈层全部除去,除非它遮盖了重要的纹饰和铭文。

文物是否需要修复的分水岭

文物的原有状态能够使我们更清晰地了解到器物本身所秉持的制作工艺与技巧,所以,只要这些文物没有遭受到大的损毁,我们就没有必要进行彻底“修复”。同时,文物在传世过程中所保留下来的某些文化印痕,对于我们了解不同时代的工艺水平、审美习惯、文化情趣等,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应当予以保留。例如,留有后代题记的古代书画。

如果文物已经破损、腐烂、变形,从“现有状态”中很难解读出文物原有信息时,我们才有可能通过修复去找回文物所遗失的各种信息。

总之,从文物身上提取出它们所蕴含的历史的、科学的、艺术的信息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如果文物保存完好,我们便可以通过保持文物现状的方式,将这些历史信息保留下来并将它传给我们的后代;如果文物已经损毁,则必须通过修复的方式,恢复文物原有的各种信息。因此,是否保存现状,主要取决于文物自身的品相。

二、 恢复原状原则

无论是出土文物,还是传世藏品,一般都经历过沧海桑田的巨变,能保持原状——制成时的状态者几乎微乎其微。大部分文物都会因自然的侵袭和人为损坏而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些文物所含信息都已经很难辨读,需经特别修复方能面世。这时,我们所遵循的修复原则不可能是保持现状,而是恢复原状。因为文物的现状已经不可能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文化信息。只有通过修复,使之恢复原状,才有可能将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充分地展示出来。

一般来说,恢复原状原则中的“原状”一词,至少应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 文物制成时的状态;

 文物出土时的状态;

 文物受损前的状态。

而一个文物究竟应该将自己的“原状”设定为哪种状态,主要看该文物处于哪种状态时所含信息最丰。如果器物没有大的损坏,传世过程中也没有太多后人添加,则所谓“原状”,自然就应该是器物刚刚做成时的状态;如果器物已经受损,我们只能将“原状”设定为器物受损前的状态;如果器物在保存过程中陆陆续续地附加上了许多后来的文化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十分重要,那么,这个附加有众多文化信息的状态,也许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原状”了。

三、 保护文物安全原则

清除文物病害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首先要检查文物的病害,分析引起文物病害的有害因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损蚀破坏文物的祸根。

如纸质及纺织品文物上的霉菌汚斑,青铜器上的粉状绣,壁画、陶器、砖瓦文物上的可溶盐,

他们所造成的病害。以及漆、木、竹、皮革类文物上的害虫等,都是导致文物继续损蚀的病患。要彻底清除,以保证文物健康、安全地长时间保存。

四、 原真性保护原则

在保护修复中应坚持保存文物原来制作材料、制作工艺、原有的结构和形貌的原则,以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体现这些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标记和历史文化信息,严防任何有损文物价值的“保护性”损害事件和行为。

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这也标志着文保事业的进步。比如我们现在已经掌握壁画的保护技术,金属文物锈蚀机理,石质砖瓦文物遗址风化机理等等。

但是,传统的文保工艺和材料在某些方面仍有它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些传统的手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继承。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应该尽量做到“传统优先”。如除锈、装裱、除无机盐等。

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时,应注意:

(1)文物保护修复中以使用原材料为主

文物原来的材料才蕴藏着我们所需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珍贵的历史文化信息。因此,在用新材料的时候,要以原材料为主,加固补强原材料,适当添加新材料。

(2)选用文物保护材料应坚持与文物强度、颜色协调

强调加固补强文物的新材料不能太大于原材料的强度,否则会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坏新材料的颜色应该和文物原来的颜色相同或相近,做到“远看差不多,近看有区别”。

五、可识别性保护原则

所谓可识别原则,是指在文物修复过程中,通过所用材料或色彩等的不同,将文物的原有部分与修复部分有意识地区别开来。

该原则最早出自意大利著名建筑理论家C·波依多和贝尔特拉密所代表的意大利学派。认为:文物修缮的目的只是出于保护,所以,在修缮过程中只对文物进行确有必要的加固和修缮,修缮过程中,应使后加上去的内容在材料或特点上与原迹有所区别,以避免后人的误读。

他们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去掉堆积在文物上的尘埃或污垢,然后对其细小损坏处进行修补。但对于那些损坏面积较大或残缺不全者,则原则上不予修补或改动,而是尽可能保持文物刚被发现时的原貌,给参观者以真实感受。此外,与中国文物界所倡导的“修旧如旧”不同,意大利文物修复界十分强调新修补处必须与原文物有明显区别。

目前,可识别原则在我国学术界争论很大。一派认为,可识别原则的采用,避免了鱼目混珠事件的发生,我国应与国际接轨;一派认为,可识别原则的采用,不仅破坏了文物的整体美,有违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同时也违反了中国人的文物修复传统。

第五章 大型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第一节大型文化遗产保护

一、 意大利

学派:科学派

代表人物:波依多、贝尔特拉蒂

观点:1、强调文物建筑具有多方面的价值,要求对他着眼于所携带的历史信息进行全面保护;

2、要求尊重文物建筑在存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历史信息(包括变动和增添的内容),并使这部分历史清晰可读;3、强调调查研究,以确凿的考古学证据为基础,反对修复过程中的客观臆测。4、只对文物古进行性确有必要的加固修缮,修缮的目的只是保护,并时候加内容在材料和特点上与原迹有所区别,避免可能有的那排是一点点的伪造;5、强调文物建筑原有的环境保护,这些都体现在后来的《威尼斯宪章》中。

二、法国

学派:风格复原流派

代表人物:梅里美作家、建筑理论家维奥莱·勒·迪克

观点:没记

三、英国

学派:反修复学派

代表人物:拉斯金

观点:修复=破坏

最佳方法,“加强经常性的保护”

第二节 大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个层次及保护方法

一、 需要“点”状保护的大型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点”状保护指:以“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单元。

例如:某个四合院的保护,就属于点状保护。

二、“线”

“线”指:对一个城市历史街区所进行的整体保护。

例如:南锣鼓巷的保护,就是一条线的保护。一连串的保护。

三、“面”

例如:整个一个城区的保护。

他有无数点构成线,在有无数线构成面。但是,对面进行保护并不代表就不需要对其中的点与线进行保护了。对其中的点与线可以进行重点的、深层次的保护。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方式传承至今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与科学价值的知识类、技艺类与技能类传统文化事项。

非遗保护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非遗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非物质”性。在成品形成之前,它通常只是作为一种知识、技艺或是技能存在于持有者的头脑中,保护难度很大。然而,倘若我们换一种思路,其中的难题也许就会迎刃而解——既然非遗保护难度大,我们何不干脆舍弃这“看不见”、“摸不着”的非遗,而对这些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实施特别的保护呢?事实也一次次证明,只要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只要激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就会不断进取,产品也会越发精益求精;只要鼓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继续招徒授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后继有人,绵延不绝。

强调对传承人的保护,还有一个原因:物质遗产通常都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一旦破坏,万世不复。所以保护重点只有一个:保护好文物自身。非遗的存在打破了遗产不可再生的神话,只要保护好传承人,其作品就会精益求精。有了人便有了一切,失去人便失去一切。那种只见“物”不见“人”的做法,至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个问题上是舍本逐末的。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传承人”,是指在遗产传承过程中直接参与制作、表演等活动,并愿意将自己高超技艺或技能传授给后人的自然人或相关群体。那些在非遗产保护或传承过程中确实发挥过重要作用者、那些热心学习传统但本身与传统艺人、匠人并不具有正式师承关系或水平尚无法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标准者,都无法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光荣称号。

二、整体保护原则

我们所倡导的“整体保护”原则,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我们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及其生存空间实施全方位保护。

首先,我们先来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所实施的整体保护。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多种技能、技艺或是工序共同构成的。置其他技能、技艺或工序于不顾,而只保护其中的某一项

或某几项,都不可能使这项技术实现有效传承。

其次,整体保护也指对遗产生存环境实施整体保护。

这种环境有时可理解为:

自然环境

人文环境

离开这种特定环境,非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难以存活。要想有效地保护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从保护环境做起,为非遗的传承创造出一个更为适宜的空间。

三、活态保护原则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手段多种多样,但说到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点还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活态保护。

我们所强调的并不是简单地建几座博物馆,将那些优秀文物收藏起来,而是反复强调一定要以活态传承的方式,将那些古老的技术与技艺原汁原味地传承下去

判断一个国家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技艺是否流传了下去,所依凭的不是看它保留有多少文物,而是它在历史上创造的那些技术与技艺能否以活态的形式完整地传承下来。

以埃及为例

俗话说:“活鱼还要水中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类型如何,它通常都是以鲜活的状态存活于民间社会中的。将这类遗产如实地记录下来,或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做成标本放进博物馆用于展示与保存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将这种固态保护方法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宝,并用于整个非遗保护工作,则肯定会因为我们的爱心而彻底消亡。

皮影、木偶一旦走进博物馆,与之相关的唱腔、音乐、表演都会因为无法“收藏”而彻底消失,“活遗产”也就变成了“死遗产”。

遗产 鱼

物质遗产的保护 把鱼做成标本 不腐不烂 防腐

非物质遗产的保护 像池中之鱼 自由生长 养生

将非遗记录下来或是收藏起来固然重要,但做成标本存入库房,供人研究使用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这些活生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

四、民间事民间办原则

在非遗保护中,政府、学术界、商界以及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十分重要,没有上述各界的参与、组织、调动与引导,工作将很难进行。但我们必须强调的是,非遗产的传承主体不是政府、商界、学界以及各类新闻媒体,而是那些深深根植于民间社会的传承人。无视了这一点,并以自己的强势地位取代民间文化传承人,非遗就很可能会因为外行的介入而变色、走味。真民俗就会变成“伪民俗”,真遗产就会变成“伪遗产”。

所不同的是,当下对民间歌舞、民间文学艺术等施以改造的,已不再是历史上的官僚阶层,而是今天的政府、商人以及他们所聘请来的导演、画家或是什么文人。

由于专业所限,目光所及,这些人并不清楚民间艺术的真正价值,但是,他们还是在政府的督促下,将上述“民间物”一样一样地拿来,又一样一样地绞死。正是由于政府的错位干预,最终导致了许多地方“大保护大破坏,小保护小破坏,不保护不破坏”这样一种局面的发生。

民间事民间办的传统值得借鉴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历来存在有两套组织系统:

一、以村长、保长为代表 民事管理系统即传统村落行政管理系统抓壮丁、派劳役、催公粮、缴杂税

二、以社长或社首为代表村落神事管理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神事活动祭神、娱神、迎神、赛会等两者的关系:

这两套管理系统各行其是,虽彼此配合,但从不干预

行政干预最小化的结果:

调动了民间社会的积极性

节省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开支

最大限度地保护住了文化遗产的原有本色

五、原真性保护原则

根据文化生态,可分为原生文化与次生文化两类。

所谓“原生文化”,就是指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至今的、未经任何刻意干预、修改过的传统文化

所谓“次生文化”则是指那些原生状态已经被破坏,或是在原生文化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新型文化。

非遗保护的不是已经失去原生状态或当代艺术家创作出来的“次生文化”,而是那些未经任何干预、改造过的原生文化,特别是其中的佼佼者。

从本质上说,“原生文化”与“次生文化”并没有高下之分,优劣之别。非遗保护工程之所以强调保护对象的原生性,是因为它保留有大量的历史信息与文化信息,而这些信息在创建新文化、新艺术、新科技的过程中,具有许多次生文化所无法取替的作用。

中华文化要想长盛不衰,血脉相传,就必须保护好这些形式古朴,内涵厚重的原生文化,否则,新文化、新艺术、新科技的创造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的文化安全就会因资源的丧失而失去起码的保障。我们应该像保护物种基因一样,保护好那些具有原生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理念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正像文物不能随意改动以确保其原有认识价值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随意改动,特别是随意添加。文化的DNA是不能创造出来的。反对政府、学界、商界的过多介入,目的就是确保非遗的真实,非遗的DNA的纯正。非遗的所有价值,均建立在非遗真实性基础之上,真实性一旦丧失,非遗也就不再具有其应有的历史认识价值和借鉴价值了。

六、独特性保护原则

与各种动植物保护公约中所规定的动植物原产地保护原则不同,在非遗保护过程中,人们在保护原产地文化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对因流动与变异而衍生出来的各种亚文化类型,特别是那些已经呈现出明显差异的亚文化类型的保护。

中国是个具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与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创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有些人一直将多元文化视为政治一元化的障碍。其实,这种观点是要不得的。正如动植物学家强调保护物种多样性一样,文化的多样性对于人类来说亦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多元一体的文化构成,可以为中华新文化的创造提供更多的资源。我们要对它百般关爱,而不是将其轻易同化。文化的同化不但有碍民族感情,有违民族政策,同时,对中华民族多元文化亦将有百害而无一益!

七、就地保护原则

196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财产的建议案》指出:“为保持历史的连续性和延续性,各成员国应对受到公共及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遗产实行‘就地保护’原则,并给予优先考虑。”

1990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也认为“考古遗产管理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古迹与遗址的就地保护,包括对一切相关记录与藏品的长期保管。将遗产的任何组成部分转移至新的地点的行为,都有悖就地保存原则”。

近年来,广为传播的生态博物馆理论所强调的也是就地保护原则。它告诉我们,将文物搬进博物馆进行标本式的展示固然可以沿用,但对传统民俗采取就地保护的方法亦值得借鉴。目前中国政府所进行的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所体现的也是这样一条全新的思路。

但非遗显然具有更多的“流动性”,会随着人口的流动而实现传承。如历史上乞讨用的凤阳花鼓、太平歌词,目前仍存活于韩国、越南等周边国家的传统节日春节、端午等等,都是随着人口的流动而传播四方的。但我们强调这些非遗一旦固定下来,就要像移植过来且已与当地水土融为一体的花卉一样,尽量避免大的移动,更不能以利益为诱饵去诱惑那些民间艺人们背离故土,远走他乡。

八、濒危遗产优先保护原则

作为非遗保护基本原则,择优保护当然是我们的永远追求。非遗保护说到底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将人类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都尽可能全面地保护起来,传承下去。但依据我国现有国力,我们还不可能将所有遗产都一古脑地保护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在保护过程中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将那些已经处于濒危状态的非遗项目及时而有效地抢救下来,为今后人类新文化的创造保留下更多的资料。

目前,许多国家都意识到了保护濒危遗产的重要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也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遗产保护者们的共识。为保护好濒危遗产,日本首先在物质遗产保护方面提出了著名的“临时性指定制度”——在1919年颁布的《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中明文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地方政府在没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情况下,有权对那些面临破坏威胁的文物古迹实施临时性指定措施,使该文物免遭某些突如其来的破坏,并为上级主管部门的进一步甄别提供时间上的保障。

阿炳的故事

音乐大师瞎子阿炳二胡技艺极高,但并不为人们所知。1950年,著名音乐家杨荫浏先生得知阿炳还活着,便利用暑假到无锡拜访,并为他录下了《二泉印月》等六首曲子,可这时录音带用完了。他们约好寒假再录,但遗憾的是不到寒假,阿炳就病故了,他所能演奏的二百多首曲子也因此而失传,成为中华民族的永久遗憾。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临时性指定制度”虽无前车之鉴,但确有其制定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当然,“临时性指定制度”并不是乱指定,它必须以学术界的科学论证为前提。

临时性制定制度的实施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因传承人病危而有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时

(二)因环境改变而有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时

第七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界定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所指及其认定标准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那些直接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并愿意将自己所知道的相关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后人的某些自然人或群体。

由于传承人所传承的非遗项目,是指那些人类社会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文化并为当地民众所认可的,且具有普世价值的传统文化事项,所以,传承人或传承群体每每被视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地区优秀基因的活态载体。而他们所传承的传统文化是否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也就成了人们衡量传承人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要尺度。

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首先,我们衡量一个人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看他所传承的传统文化事项,是否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

一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由他所传事项的价值决定的。

其次,是否直接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要尺度。

第三,是否原汁原味地传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衡量一个人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要标准。

第四,是否愿意将自己所知道的传统知识、技能与技巧传授给后人,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否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重要尺度。

需要补充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分为三类:

个体传承人

如某些手工艺人、说书艺人等等

团体传承人

如皮影、木偶戏,侗族大歌、苗族舞蹈等

群体传承人

由若干个团体组成。如庙会等

为确保遗产项目的唯一性,在非遗评选过程中,遗产传承人和遗产项目必须同时指定,这种盯人防守式的双指定模式,既避免了无人传承的“空壳”项目的出现,也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传承。

作为一种制度,项目与传承人的联动机制也会影响到遗产项目的除名。譬如,如果某传承人因故无法传承,而该遗产又后继乏人,则只能从《名录》中除名。

二、非遗传承主体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以保护主体取代传承主体

(二)传承人年龄偏低问题

(三)传承人断档问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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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概论论文 "后现代主义"这个词很多人应该都知道,但究竟有几个人能完全懂得这个词的定义呢?在艺术概论课上 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我对设计中的后现代主义的概念也就越来越好奇. 经过一系列的学习和调查,我知道了设计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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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与人力资源概论 第一章:人口与人力资源科学导论 人口与人力资源科学是以具有复杂内容的人口与人力资源现象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人口现象与人力资源现象的研究,揭示人口现象和人力资源现象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 人口是指生活在特定社会制度.特定地域 ...
  • 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浅析
    第50卷第4期 2010年7月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HenanUniversity(SocialScience) V01.50No.4 Jul.2010 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浅析 胡守勇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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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 编辑:李逸凡 原文提供:李晓婷 考试内容题型:名词解释(5个20分):简答(4个40分):论述(2个40分) 重点在第二.三.五章 史学概论的特定任务: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概括地论述史学在发展中为自己提出的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