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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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申请、使用活动中心功能室期间,
(一)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
有关规定;
(二)不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的不当言论;
(三)已阅读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条例和处罚条例,并严格遵守;
(四)申请团体是经过学校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团体;
(五)开展的活动不涉及营利性的商业活动;
(六)开展的活动已做好应急预案,不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七)保证预约申请信息真实无误,开展的活动与预约申请的内容保持一致,不
弄虚作假;
(八)开展的活动不影响同学们的正常学习或休息;
(九)爱护公共财物,尊重学生助理。
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该团体或个人的申请资格和使用权限,按活动中心处罚条例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承诺人: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段:_____________
使用功能室: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