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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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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早在此400多年前,《从哈姆雷特》曾说:“生还是死,这是个问题”,其实自人类有生以来,就一直在思索着生与死的问题。托尔斯泰也曾说过:要是一个人学会了思想,不管他的思想是什么,他总想到自已的死亡。人有生有死,因而生有人生,人的诞生与死亡是分不开的。生意味深长,但死并不逊于生;生是一个奇迹,而死亡却是一个谜?因为人类至今仍无法了解死亡的真面目。人作为希图超越自身的理性动物,能了解这一切是尤为重要的。由此王阳明说:“人于生死念头,本从生身命根带来,故不易去。若于此处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①

天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在世,总免不了有三灾八难,生老病死。对于生与死的思考和探索,会永远伴随着人类,而成为文化的一道主要而独特的风景。②在这风景中,宗教的死亡观确是更加引人注目的,在历史的长河中,它是照亮和指引人类理性的明灯。因此要相对死亡有所认识,要想有深入的探讨,就必须要了解研究宗教的死亡观。针对与此,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对宗教的死亡观进行论述:

一、认识你自已,死是什么?

二、原始民族对灵魂的信仰

三、宗教的死亡观

1、佛教的死亡观

2、道教的死亡观

四、结论

一 何谓死亡

我曾记得有这样的一首诗词:有的人死了,他却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死了,现在许多哲人志士从不同的角度给死亡下了概念。

1、生理层面。医学上将一切生理作用的停止视为死亡,但也有人曾在医学界重新界定了死亡的概念。把生理的死亡分为临床死亡和生物死亡,临床死亡发生于心脏停止活动的一刻(因此也称心脏死亡),血液循环完全停顿,神经也不在有反应,临床死亡直到某种程度是可以逆转的,现在的仪器可使这状态逆转过来,使心脏重新搏动,长时间的延续下去。生物死亡在于细胞组织的解体和不可逆转的破坏,但不是所有的组织都同时死亡,脑部的组织尤为决定性,因此生物的死亡也称为脑部的死亡,这种死代表人真正的死1。

2、哲学平面的死。在此死亡指的是形上层面的事,是此世生命的过程决定性的结束,时期的海德格把人生当作走向死亡的存有物,即是说生命和死亡相互寓居,是在人有自由但不完全自由的过程中的互动情况2。彼得(D。DEPETER)和拉内(K,RAHNER)认为死在现象上是种破坏和毁灭,事实上,是借着死亡事件的发生,完成了生命所追求的,达到了人生观的目的与意义3。佛教在强调轮回(无我)的思想体系中,把死亡视为按照因果律所发生的作用或因素上改变,众生在三界六道生死世界循环不已4。

3、天主教神学平面。此时死亡是一种逾越,由生前的时空中转入决定性的境界中,死亡是现世生命的终结,并非毁灭,而是生命的转变。教会当局认为死亡是因着罪恶进入了世界,虽然人具有一个易死的肉体,但天主预定人不死,因此死亡曾与造物主的计划背道而驰,死亡作为罪恶的后果而进入了世界。但耶稣基督转化了死亡的性质,即耶稣基督身为天主子也经历过死亡,他完全1

2 呼召与回应 P 507 神学辞典 NO 154

3 末世论 P 240—243

4 末世论 P12—13

自由的顺从父的旨意,踏上了死亡之路,因着耶稣基督的顺从把死亡的诅咒变为祝福5。

一、 认识你自已,死是什么?

在罗马国家博物馆里悬挂着一幅古老的马塞克图案,这幅图案的三分之二刻画着一个人的形体。他还不是一具骷髅,但也离此不远了,看上去,这个人似乎是有生命的血肉之躯。他们状态——与其说坐着,不如说躺着,——还表现出运动与生命。但是,贯穿躯体的运动,正在离开这具躯体,生命与运动表现这个人体,显然只是为了让人注意它结束和终止。它已毫无生气,僵如死尸,隐约可见的皮肉,不过为显示皮肉之下的骨骼,它是最终的残余,在这个奄奄一息的人身上格外突出。这个人,与其说坐着,不如说躺着;与其说有血有肉,不如说形消魂散;与其说是活人,不如说是死人——这就是人。在这幅图案上,一切都在消逝,从运动、血到肉体生命消逝,一切都指向死亡。

记住你将死去——这句话不妨作为这幅图案的标题。可是,在这幅象征死亡的人像下面却写着大写的希腊字GNOTHI SINTON(认识你自己),这文字不是题字,也不是这幅图案的标题,而是它的一部分,它们占据了整个图案的近三分之一的面积。因为在此描绘的这个人身上,真正充满活力的东西和贯穿人体的运动的终战只是一个不合比例的巨大的食指。这个使死直观化的人及它指着:“认识你自己”!③(42——43)

当我们观看这幅图案时,我们不可能只是旁观者,我们都是一个人,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像这图案里的人一样逝去,而这幅图案给我们所提示正是这个真理:认识你自己,记住你将会死去。死亡为我们是最切身的,在我们的生命中,也许很多东西甚至一切都有不确定,但我们的死亡对于我们是确定的,死亡我们每个人迟早都须面对。面对死亡,我们要离开这个世界,将成为历史;面对死亡,我们要告别我们的亲人;面对死亡、财富、名誉、地位等等也成了过眼云烟。面对死亡我们畏惧,我们害怕。卢梭在《新爱洛绮丝》中宣称:谁要是自称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也许你会说:不对,并非所有的人畏惧死,比如,苏格拉底、约伯、耶稣„„。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他们之所以不畏惧死亡是因为他们明白了死亡的真义,他们之所以从容平静的面对死亡是因为他们知道,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一个新生命的开始。也许你还会说:还有一些人不畏惧死亡,但他们并不是明白了死亡的真义,而是醉生梦死、糊里糊涂生活的人们。我告诉你,其实他们更加畏惧死亡,他们之所以这样生活是为了逃避死亡,他们也知道死亡是逃避不了的,这样的生活可能会给他们一些满足感。像这样自欺欺人的生活还不如我们的祖先,原始民族,他们对死亡的看法要比他们更明确,更有意义。

面对死亡时你畏惧吗?

二:原始民族灵魂的信仰

灵魂不灭是原始民族最普遍的信仰,也是一切有神论宗教信仰的核心。灵魂一词原为希腊文ghost—soul和 psyche 及拉丁文阿anima的意译,其原初意义是呼吸、气息,与古梵文中的“生气”(pvana)相当,表示人的灵魂是一种肉眼看不见,却有维持生命活动和精神活动的作用的东西。在中国与之相对应的是“魂”。据考古发现的物证,这种信仰最早可上溯到约十万年前,在欧洲发现的尼安德特人墓葬遗迹中,死者的遗穴排放有一定的位置,常常是头东脚西,并伴有石器,动物骨骼之类的陪葬品,且在遗骸周围通常撒有红色的石子或红粉等,表明当时人已有人死后继续存在,或者认为死亡是迁往另一幸福世界的喜庆之事的信仰。

我国的北京山顶洞人,埋葬死人也是有一定的规矩,死者身旁撒有赤铁矿粉,随葬品除燧石、石器等生活用具外,还有石珠、穿孔、兽牙等装饰品,随葬器具分明表示供死者灵魂使用,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红色是血液和火焰的颜色,象征着熊熊不息的生命,给死者撒红色粉末是祈望死者获得再生。

中亚一带的雅利安人在他们看来,人死后灵魂是不灭的,死后的生活是按照惩恶褒善的原则来按排的,生前作恶的罪恶者,死后将进入“土房”,生而行善的褒奖者,死后则进入“长者世界”,5 CCC NO 1007—1009

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对灵魂不灭的信仰。

对灵魂的信仰,认为人死后还有另外一个世界。不仅上述的欧亚大陆有,还包括美洲的奥尔麦克人,玛雅人,澳洲的原始土著人,非洲的布须曼人、俾格米人等等。据人类学家研究,地球上现存尚处于原始社会的后进民族,几乎都是灵魂不灭的信仰和相应的葬仪,这说明“死而不亡”或“灵魂不灭”是人类智慧初开期对于生死之谜的普遍的、共同的解答。④

三、 宗教的死亡观

上述原始民族对于死亡的观念并没有一定的系统,只是认识到灵魂不灭,这是准宗教时期。而到了宗教,则根据自己的教义,对死亡的探讨形成了一套有条理有系统的整体信仰。在中国最有影响的是三种宗教佛教、道教、基督宗教,尤其佛、道两教对中国人的影响根深蒂固,而基督宗教自明代大规模的传入中国,现今也日渐益深地影响地中国人的思想。同时这三种宗教也有着不同的特色。因本文篇幅有限,现仅选取佛教和道教作为本文的论题。

1、佛教的生死观

正如中国的佛教徒常常以“了生死”来概括佛教的宗旨,佛教对于生死的问题解决通常高悬为自家的标帜。当年佛陀就是对生老病死的不解而起家修道,也是对于生老病死的觉悟而创立佛教的。故此有人认为佛教是研究生死,尤其是死亡的宗教。

佛教对于死亡的看法相当独特,它是以“苦”的观念来看待世界。它不仅认为死亡是一大痛苦,而且我们的生命也是一种痛苦。据说佛陀在菩提树下悟道后,第一次传道时就是讲的有关苦的道理——“四真谛”,即:说世间的苦(苦谛)和说苦的原因(集谛);说苦的消灭(灭谛)和说灭苦的方法(道谛)。⑤这四谛是佛教的最基本的教义,虽然后来佛教的经籍非常繁多,但其法却超不出这四谛,可以说佛教的全部教义都建立在这个“苦”字上。但这不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态度,纵观古今中外社会、人生怎一个“苦”字了得。通常我们一般人当对于苦忍无可忍时,就会想起死,认为死是解脱苦的最终、最好的办法,因为人一死,就感觉不到这些苦了。但佛教却不这麽认为,它称上述观点为无明,即无知、愚昧的看法。佛教认为生是无量无边的,人生是由十二缘起:无明缘、行缘、识缘、名色缘、六入缘、触缘、受缘、取缘、有缘、生缘、生死缘而决定,人为什么要死,因为有生,人为什么要生,因为他前世有死„„如此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就构成了轮回。人之轮回皆有业而定。业的释义为造作,即有意识发起的行动、活动、动作等。业有善业、恶业之分,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婆沙论》上说:“若法能招可爱果,乐受果,故名善;若法招不爱果,苦受果,故名恶。”佛教又有一偈说:欲知过去因,现在受者是;欲知未来果,现在作者是。这也就是民间俗语所说: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由此可以看出,死亡并不必然使人摆脱苦难,只要还没有认识四谛,没有真正的觉悟,人就无法摆脱无知、妄行的业,就会在“过去世”、“现世”、“来世”中生死轮回,不能脱离苦,也就是佛教所认为的“苦海无边”。

关于轮回主体有无、是何?这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很多人就是在此而感到困惑。其实从中道的生死来看,众生的生命乃是因缘集起、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活动过程,佛经中常喻如灯烛之燃烧,展转燃之,故烛虽消,火续不灭。又如种谷,种败于下,根生茎叶,突出于上。而人的生命是由诸法所构成的,人不外是身体和精神的组合,才有生命。于是人依此生命,而生生不息。而身体是由五种元素:地、水、火、风、空所组成。精神也是由五种法:色、受、想、行、识所组成,这也可称为“五蕴”。这说明了人不是固定的,单一独立体,而是种种要素的聚合体,而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着的,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独立的“我”,这是佛教认为“诸法无我”,不承认有灵魂的原因。但是佛教也并不否认有“我”的存在,因为如果人的生命只是五蕴,那么人的生命将会止于今世,不可能有业报,也不可能有轮回,“我”代表人们生命的永恒的存在。“其实我的存在是很重要的,生命中如果没有永恒的存在,佛教徒的解脱,将只是空论,不然便是一种断灭。”⑥这“我”在《涅磐经》等亦称为“大我”、“真我”、“佛教性我”、“心”等。但“真我”与“无我”并不冲突,“无我”是指五蕴人的现象而言,而“真我”则是指人的本体,不是指五蕴。“‘无我’确切的说五蕴无我,不能说是人无我,五蕴只是人的附属品,而不是人的

本性”,⑦因此现在可以说轮回的主体是“我”也称“心”。

关于人死后的去向,佛教则根据婆罗门教的理论提出了六道说——天、人、阿修罗、鬼、畜生、地狱。佛教说众生自无始以来,在五道(除阿修罗外)或六道中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出此入彼,无休无止。《心地观经》偈云:有情轮回生六道,犹如车轮无终始。另外在《大乘流转诸有经》上也对此有精辟的论述。

“前识灭亡,后识生时,或生人中,或生天上,或堕旁生、饿鬼、地狱。大王:后识生时,无间生起,彼同类心相续流转,分领受所感异熟。大王:曾无有法能从此世转至后世,然有死生业果可得。大王:当知前识灭时名之为死,后识餐起号之为生。大王:当识灭时无有去处,后识餐起无所从来,所以者何?本性空故”。

但这六道仍处在生死轮回之中,并没有脱离苦海。要想真正脱离苦海,必须要达到涅槃的境界。涅槃(Nirvana)意为圆寂、灭度,梵文原意指火的息灭,在此则表示灭尽一切烦恼的最高理想和修行的最高境界。《杂阿含经》讲:“贪欲永尽,真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为涅槃”。这是一种超越时空、超越轮回、不可思议、常乐我净的美妙实在,是最终的解脱。但是要通过这美妙境界的路何在?这条路被称为“八正道”,即: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也可概括为“戒、定、慧”三学。这条路在世俗中实践是很困难的,最好的办法只有出世入僧团,在戒律的帮助下,依靠经文和师长的教导,通过禅定获得一种智慧,由此智慧而断绝一切无明烦恼,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八正道的实践。但是那么世俗的佛教徒该怎么办呢,佛陀则教导他们只要虔诚念“阿弥陀佛号”就能获得解脱,入西方极乐世界,这就是一般佛教徒心目中的天堂,似乎比涅槃更加吸引人。在《阿弥陀经》中佛陀对这吸引人的境界作了描述,不妨欣赏一番:

“彼此何故名极乐?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皆是四宝……常作天乐……其音流畅……壁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祗劫。”⑧

2、道教的生死观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的根抵全在道教。”道教是我国唯一土生土长的宗教,因此它的产生和发展融入了中国人得意识和需求,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追求长生不死、永生人世的愿望,而这一点却在道教中充分的体现出来,道教提出了它自己的看法——肉身成仙。

“仙”,或称为“仙人”或“神仙”。称他们为仙人,是因为人“老而不死曰仙”,身上具有仙的因素。称他们为神仙,是因为他们超脱尘世,由神通变化,身上又具有神的成分。仙是人而不同于人,属神而不同于神。不同于人,是由于仙脱离了人的生死之限,不食人间烟火;不同于神,是由于他们身上没有神所具有的职守,自由自在,无羁无绊。⑨同时他们的生活也是妙不可言,《南华真经》上载:“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肤肌若冰雪,濯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如此仙家美景,神人生涯,怎能不令在红尘中辗转呻吟的凡人怦然心动,歆羡不置!”⑩佛教追求解脱,其解脱之道是靠戒、定、慧而过到涅槃寂静,正成佛果;而道教则重视今世,没有任何灵肉二元的倾向,也没有任何褒灵抑肉的教义,它将人的生命视为天地的精华,生命所生为神,生命所托为形,形神不可相离,所以不可偏重偏轻,而应当一样看重。要成为神仙,关键又取决于肉体,只要修炼道术,服食养气,就可以长生久视,肉身成仙。

道教认为一般人可以通过修道就可以成仙。成仙并非是不可想象,不可企及的,是因为仙既不住在那高不可及的天上,也不再令人恐惧的地下,他们与人一样住在人间。《史记·秦始皇本纪》上说:“齐人徐市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此三神山者,其传在渤海中,去人不远,盖曾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汉代时也流传着十洲之说:在八方巨海之中,一名祖洲,二名赢洲,三名玄洲、四名炎洲、五名长洲、六名元洲、七名流洲、八名生洲、九名凤鳞洲、十名聚窟洲。11然而成仙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仙道迟成,多所禁忌,自无超世之志,强力之才,不能守之”。(《抱朴子》)另外,道教也把仙分成了几个品级,“上士举形

为显,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成仙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是炼金丹服食,葛洪说:“夫金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灭不朽。服此二物,炼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服食这种金丹令人不老不死,这是因为“假求于外物以自坚固,”金丹“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灭不朽。”它被人服下后,性能自然就会转化在人身上,人当然也就可以如同金一样,“毕灭不朽”了,二是导引行气,即道教所谓的”内丹”它是以自己的身体为“炉鼎”,以体内的“精”,“气”为药物,运用“神”去烧炼,这样,可以使精、气神凝聚不散,而结成为“仙丹”,即“内丹”。其实也就是调节身体内部的精、气、神以固本培元,来达到长生久视的目的。此外道教的长生求仙途径还有:房中、胎息、辟谷、存思、存神、守一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道教是一种以生为乐,贵生恶死,追求长生不死的宗教。

另外,在道教的发展过程中,也吸取了许多佛教对死亡的看法,如佛教的三界、六道、轮回、因果、天堂地狱、劫灾等,来组建自家的教义体系,但是这些都是副线,并没有对道教的根本宗旨带来多大的影响,因此在这里就不加以论述。

1、死亡的事实

(1)社会层面

中国古时很早就用“叶落归根”来形容人的死亡,古圣贤人们,如:老子云:“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列子说:“古者谓死人归人,夫言死人为归人,则生人为行人矣?”古人也说出了人难逃一死,在李白的诗“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字里行间可看出他对人生短暂的态度。表现了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曾国潘也以诗来说明人生的短暂,“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防。万里长城今尤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表现出人生只不过是一个过程,就像当年的秦始皇一样,他为了领土筑了万里长城,寻求长命百岁。到底怎能样呢?只有长城在,而秦始皇已经不在了。在伟大的毛主席的诗词中也可看出死亡的事实:“江同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无数英雄,为了江山而彼此残杀,相互倾轧,历代的具有文采才华的皇帝诸候们各显奇能,而死的死,亡的亡,江山没有变化。最后用“俱往矣。”表明这些都过去成了历史,他们犹如昙花一现不见了,人生就是这样。

(2)圣经层面

在圣经中也表明了“人生的短暂,死亡的事实。”圣咏上说:“荣华富贵,不能久享;一如禽兽终必死亡,„„人在死时,丝毫不能带走,他的财宝也不能跟他同去。”另一处又说:“人只不过七十寒暑,既使健壮也不过八十春秋。”训道篇上说:“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种也有时„„没有人有权将生气保留不失,也没有人能支配死期。”圣经告诉人,人的死期不由人而选择,但死是确定的,在路加福音中记述了昏愚的财主的比喻,天主给那财主说:“昏愚的人啊!今夜,就要收人的灵魂,你所积蓄的将归谁呢?”的确黄泉路上不分老少。我们也听说过,某人死了,而感到吃惊,但人生就是这样不知死在何时,路加福音上耶稣说:“你们应当准备,因为在你们不料想的时辰,人子就来了。”“你们应当时时醒寤祈祷,为使你们能逃脱即将发生的这一切事。并能立于人子之前。”圣经告诉我们最重要的是祈祷,当我们的死期来到时好能无愧于心的站在天主台前。

以上这一些都证明了人总有一死,是人无法逃脱的,无论你有多少钱财,有多大的力,是人早晚就要死,人从出生就奔向死亡,所以对于死是从生就注定的。正如古人所说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涛尽英雄。”

2、死亡的来源

对于没有信仰的人来说,死亡是自然规律、与生俱来的,他不知道是从何而来的,但对于天主教信友来说,并非如此,因为死亡是原祖犯罪后,而给留下的。创世纪上说:“我要增加你怀孕的苦楚,在痛苦中生子,你要依恋你的丈夫,也要受他的管辖。”又对亚当说:“„„你一生日日劳苦才能得到吃食,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直到归于尘土,因为是由土来的,既是灰土,你还要归灰土。”当人被逐出乐园后,这痛苦、死亡就临于人身上,从那时,人就面向黄土,背朝天而为生命奔波劳碌了。

3、对死亡的不同的看法

世界上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时间观,一种是圆周性的时间观;一种是直线性的时间观。正因为时间观的不同,而导致对死亡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先介绍圆周性的时间观:

(1) 圆周性的时间观:

圆周性的时间观:就是认为一切时间的运动是圆周性的,常常是周而复始地进行着。如同四季的运转、昼夜交替周而复始一样,此观点使人产生的消极,一切都是徒然无益的,时间终究转回原处,(也叫宇宙轮回性的时间观。)从时间观中可以看出他们否认末世的存在。持这种主张的有佛教、希腊宗教,他们都是否认人的得救,下面我们以佛教的观点为例来阐述:

在佛教中,佛陀否认神。他认为世上的痛苦,归于万事的无常与人爱欲,涅槃是人生观回归“绝对”与永恒的最后阶段。认为支配人类存在的之律是因果之律。世上一切事物都是业的规律(因果律)的产生,生命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以前(今世或前世)的每一行为的“果”,这个新自由行为, 又将成为一个因而产生新的果,果的好坏都有上因而定,假如是个因时,则称为“业因”或“业缘”;如果是“果”时,则称为“业果”或“业报”,业能自给自足的,业的作用不只限于人的此生,如果死时,还留下业,他就再生,不管残留下来的业或好或坏,都要再生,只能在现世不断的循环。若没有留下的任何业,完全得到解脱,就能进入涅槃。无论怎样,生与死的连续过程今人有无常的感觉,这就是人类的痛苦,也就是说由于“无常”而产生了生命中的痛苦。我们从这些中可看到,他们的观点是如果“因”是善的,而“果”(生活)是顺利幸福的。否则变的越来越坏,只有进入涅槃之后得到解脱。所以说没有死亡的观念。更不谈“末世”了,从而否认末世的存在。

(2) 直线性的时间观

直线性的时间观:认为时间有一开始,然后往一个终点进行。人类历史文化中这时间观很少出现,到今天只有在波斯教和启示宗教中,才有这种时间观。这种时间带给人一种紧张而迫切的感觉,既然是往一个目的进行,他让人觉得生活比较带劲。下面就谈谈天主教的这观点。

在圣经中第一句话就说“在起初天主创了天地,(创1:1)”可看出天主教是直线性的时间观,是向着一个目的进行的,所以也就决定了对人生命的看法,换句话说;承认人的生命有一个终结——死亡,但并非是“一死百了”的说法,因为对历史或时间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把它们分成三个时期,第一期为创世以前,第二期为从创世到末日,第三期为末日之后。在创世的阶段中,天主创造了人,并且天主给人安排一个乐园让人居住,赏给人管理万物的权利,但是,人并没有好好利用这权利,而违犯了天主的命令。而被天主逐出地堂,痛苦、死亡也到世间,但天主许下要救赎人类,整个的旧约,就是记述人民对救世主的渴望,以色列子民是因着这希望而战胜困难向前进的,之所以这样渴望主的救授,是因为他们想念有一个未来的生命。到了新约救主的来临,给人带来恩宠,人们的希望成了现实,但这生命必须经过死亡。不再惧怕痛苦死亡,因为耶稣说过:“凡遵行我的话,永远见不到死亡。”而以耶稣基督为和生命的中心,因着耶稣的死亡给人打开天堂之门,所以人必须舍弃现世才能到那里,也就是经过死亡,才能达到永远的天乡。

4、死亡的意义

死亡有何意义?这是每个人所面对并且非常关切的问题,因为人人都要面对死亡,在死亡面前,人的感觉只有无助、屈辱、恐惧、甚至忿怒。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一个生命有开始的刹那,也有结束的一刻,然而有生命的东西为什么要必须死?至今还是无法充分解释。下面以教会的观点作一

解释:

(1) 死亡只是生命的转变

对于天主教徒来说,死亡并非生命的毁灭,而是一个转变,这一点从圣经中可以看出来,因为我们相信有灵魂的存在,相信有一个永恒的生命,人的死亡只是对于物质性的肉身来说的,因为物质性是有时间限制的,至于灵魂,它是一精神体,它不受时间的限制,那么就谈不上死亡了,而人是由灵魂和肉身组成的。肉身的死,并非是人整体的毁灭,而是离开了现世,灵魂进入另一种境界,一种没有人见过不能想象的境界,对于一个教友来说,他相信未来的复活,将来死过的人一定会再复活,正如我们前面提过的第三阶段未来的生命,它将永远不死。

(2) 死亡从耶稣基督身上找到了意义

自从亚当时代,就期盼默西亚的来降,为救赎人类,耶稣的到来满全了这希望,但对于犹太人并没有得到恩宠,因为他们期待的是像现世的国王一样具有权威,并且用武力打败敌人,来救赎他们的默西亚。而耶稣救人的方式,却正与他们想象的相反,是以死来救赎人类的,他将最残酷的刑罚,变成了爱人标记。不但并非一死了之,而是三天后,自己从死者中复活了,他战胜了死亡,为人类开辟了一条通向天主的大道,从这开天辟地的事件中,人找到了生存的位置,看到了光明,死亡并非是人从此消失,而只是生活方式的一种改变,因为 耶稣基督给人辅平了道路,渴望人去走,只有人相信他跟随他,与耶稣基督一起死亡,才能一起复活。

(3) 人参与基督的死亡

基督为了爱人而钉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而死跟随他的最高准则,就是参与基督的死亡,我们作教友的通过领洗成为教会的一员,参与耶稣的死亡,也就是死于自己而活于基督,与耶稣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因为死亡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才有意义,死本来是罪与惩罚的象征和后果,基督却把它化为了爱与服从的救恩标记,作为耶稣的跟随者——教友来说,也必须参与耶稣基督的死亡才能找到意义,因为耶稣在世时曾说:“跟随我的绝不在黑暗中行走。”但跟随耶稣是有条件的,谁愿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十字架”就是说指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痛苦、考验与牺牲,而死亡的那一刻就是跟随耶稣的最高峰,也是参与耶稣之死的圆满。只有这样生命才有价值,才有意义,因为我们的生命来自天主,只有安息在他内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换一句话说,耶稣的一生是“足踏尘世路,肩担古今愁。”他的死是为人类的罪而死的,人类也应跟随他,正如他所说的:“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只是一粒,死了才能结出许多子粒来。”我们也要这种精神财富。正如保禄宗徒说的:“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这样生存才有价值,死亡才有意义。

5、死对个人世界末日

我们每个人都面向死亡走去,这非是由人的选择,无论你是惧怕、或是喜悦,都是必须面对的事实。对我们教友来说,准备灵魂是必要的,圣人类思在一次院长的问话中表现出来,院长问:“如果现在是世界末日,你们怎样做呢?”有人说:“我去拜圣体。”有人说:“我去告解。”有人说:“我去念经。”„„圣类思却说:“我正在做什么,我还做什么。”可见一个人准备灵魂是要紧的。末日的来临,人对自己也是无能为力的,我记得在一九九七年有“世界大结难”传说,对世界是一个大的震荡,人们都惧恐万分,有的买饼干吃,有的不作工也不干活,也有人找信仰,生活在忏悔中的氛围中,就是我们教友也是一样,找神父圣蜡烛、圣火柴,这时代过去了,怎样呢?人们还是照常生活,还是该吃的吃,该玩的玩,反过来说,即使真的末日到了,人是否能吃饼干呢?能点燃蜡烛吧?天主的全能让人能约束吧?绝对不能。

我们面对的死,不是我们个人的世界末日吗?的确,死对于现世来说:“你—我,都不存在,也许你我在世界上给人做了好事,人还记的你时间长些,也多想念些时日,但时间一久这一切都是无影无综了,好像我们没有存在过一样,当我们入土为安时,我们的肉躯怎样呢?是一天一天的烂去,几天之后没有了形状又臭又味,几年之后,已成了灰土,正如创世纪中所说:“人出自灰土,也要归于灰土。(创3:19)”这就是现世生活,如果生活也许非常圣善,到死了之后,而天主会给

我们好的报酬。正如中国俗语所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刻未到。”的确,每个人都是这个结局——死亡,无论是善人还是恶人都要死去,但报应却是不一样的,有天堂、地狱之分,也需要我们去奋斗,人作一件好事容易,难得是一辈子都在作好事,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跌倒是难免的,但我们重新站起来才对,这需要勇气和力量,因为我们有圣神的助佑,并且天主时时等待着人回头,就像父亲等待荡子一样(路15:20)。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坦率地面对死亡。

三、基督徒死亡的意义

经过上述述,我们得知,对死亡的不同态度,有的人面对死亡勇往直前,甚至牺牲生命也再所不辞,反而有些人面对死亡却违背原则,违背信仰,贪生怕死,为何这样呢?为何真正的基督徒敢于面对死亡呢?基督徒的死亡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信仰天主的人而言,死亡只是生命的改变,并非毁灭,我们结束尘世的旅程,便获得永远的天乡,的确如此,因着基督的死亡,基督徒的死亡有了积极的意义“为我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2:21),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生”(弟后2:11)。基督徒已在圣事的方式下与基督同死,为活出新生命,同时,如果我们在基督的恩宠内死亡,这肉身的死亡完成与基督同死,如此也使我们在基督救赎行动中完全与他合为一体6。对基督徒来说,死亡其实就是生命,虽然死亡的面纱仍旧存在,死亡的通道依然扑朔迷离,然而基督的复活却揭示了死亡的真面目,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信仰。死亡是天主召唤人到他那里的时刻,为此基督徒可感受到圣保禄面对死亡的那份渴望:我渴求解脱而同基督同在一起(斐1:23),死亡是人在现世旅途的终点,也是恩宠和慈爱在世期限届满7。我们基督徒藉着死亡达到了生命所追求的——永恒的生命,身为有位格和人,能在死亡内能感受到安息,只要我们人尽其所能,在自己的一生中,藉着圣事,与基督形影不离,生活与天主的恩宠内,就肯定可以实现真我,死亡是人最终的真我的实现,因为在此刻,到达了生命所追求的永恒的生命。让我们在一生中怀着信赖和希望,在主内期待真我的时刻:实践主爱,见证信仰,生为主生,死为主死。

四、神学反省

1、 作为基督徒,明知死亡并非生命和终结,只是转变,实际上遇到自己的亲人死亡时,感到非常痛苦,或自己频临死亡时感到恐惧、惊慌„„,这使我忆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这事件我称之为“痛苦之夜”,这事件发生在千禧年圣枝主日的夜晚,也是我第一次手术失败的那个晚上,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知道手术出现了问题,内心非常痛苦,难受至极,以致不想活在这个尘世上,当我从手术室被抬出来的之后,我控制自己内心的痛苦,装出一幅笑脸,因我知道我的亲人也非常痛苦,为了安慰他们,这爱使我露出笑脸。到了晚上,我的父亲送我的母亲去南门里天主堂休息时,只剩下我的一个同学陪着我,这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一种内心无可言喻的痛苦,一方面报怨天主如此不公道,另一方面惧怕死亡的到来,不愿离开尘世,这种茅盾的心理使我更加痛苦,再加上刚动过手术的肉体的痛苦,可谓之心病交夹,实在难以承受这痛苦的煎熬。于是报怨天主说:天主,你为什么这样虐待我,你叫我这样痛苦的生活于人世间,不如让我死掉更好。那天晚上,我多么惧怕死亡,又是多么痛苦,到现在还使用率我记忆犹新,过了几天,又作了第二次手术,成功的手术使我倍加欢喜,自从我经历了痛苦之夜之后,使我更加珍惜我的生命,爱惜我的生命,也使我学会了用现世的生命多多积蓄天上的财富。其实还有多少弟兄姐妹像我一样,面对着频临着死亡的境界而感到痛不了生呢?同时感到恐惧害怕等。这样的经历使我真的体验到只有天主是我们生命的主宰,他撑管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我们应全心依靠他、祈求他,把一切全交付于他的手中。也使我体验到,人的生命由天主所造,要用现世的生命为主作证,既然天主是生命的主,生命就应为主所用,有时为了见证主的爱,见证主的信仰,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应再所不辞。 6

7 CCC NO 1010 CCC NO 1011、1013

2、时刻准备死亡。人世间的生命不过是气息,不知何时死亡要临于你的头上。正如圣经上所说:天主收人的灵魂如同贼来偷,不知是三更还是半夜。的确如此,我们不知何时要死,每时每刻都面临着死亡的危险。俗话说,今天脱掉鞋不知明天穿不穿。这些都在教导我们时常要准备死亡。西塞罗说:爱智者整个人生都在准备死亡。荀子也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诸子集成 荀子 礼论》)。在这里,荀子不仅指出了生死为人这始与终这一事实,还特别强调了善始善终的思想,这些都告诉我们要时常准备死亡,常常保持灵魂的纯洁,死于天主的恩宠内。

3、生命的短暂。默想死亡,使我们知道生命如何短暂,人生的岁月不过七十寒暑,即使健壮也不过八十春秋,孔子对生命的短暂深有体会,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 子罕》)。站在滔滔东去的大海边,感叹光阴似箭,时不再来,人的生命也如江流,必须爱惜时光,热爱生命,奋发努力,使有限的生命过得富有意义与价值,作为基督徒,要用现世的生命为永恒的价值积蓄财宝,使我们用短暂的生命活出更丰盛的生命,超性的生命,使尘世的生命更具有意义与价值。

总之我们人生短暂,用我们整个人生准备死亡。让我们生为主生,死为主死。待我们生命的末刻,向天主说:主啊,现在照你的话放你的仆人平安而去罢!

好好的活着是为了更好的死,知死是为了活得更好!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原始民族对灵魂不灭的信仰,还是“佛教以人生为空幻,生死无常,所以主张‘无生’,追求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涅槃寂静的境界。道教则主张‘无死’,追求

12养生延年,长生不死当神仙。”这些都表明人类面对死亡时,从心底发出的呼声——对永生的渴望,

即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种生命的开端。我们的死亡是有希望的,而不是面对虚无。

固然,现在有很多人把信仰永生当作一场赌博。那么我们现在就对永生下一次赌注,假如你赢了死后会发现真的有永生这回事,就赢得了一切,假使你输了,发现永生并不存在,你也并不吃亏,因此科学家巴斯尔说:“我宁愿相信有永生,即使死后发现它并不存在,我不愿不相信永生,死后却发现真的有永生。假使真是没有永生我们也不吃亏。因为即使中此生此世,我们也比别人活的更开心、更安心。”你可能把此生当作永生,认为死后便什么都完了,可是你这样想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当你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快乐或满足时,你又当如何处理?当你遇着痛苦时而无法振作,你又如何面对人生?13

信不信永生是你自己的事,但是对于死亡,我希望你能把它当作一个大事情看待。孔子说的对:“未知生,焉知死”,可是“未知死,岂能明白生呢?”

附:

安 乐 死

一、 引言

1987年11月的一天,德国成千上万的观众被震撼在电视机的屏幕前。此刻电视台正在播放一部有史以来空前恐怖的实况电视记录片:一位全身瘫痪的姑娘在旁人的扶助下坐在床上。床边的一张桌子上叠着两本书,书上放着一杯氰化物,一根长长的吸管斜插进杯内,只见姑娘费劲地把头向桌边的杯子倾去,用嘴咬住吸管,然后两眼直视着摄像机,在无数目瞪口呆的电视观众前把一杯致命的毒液吸吮而尽。

播音员的讲述是观众们从触目惊心的画面中回过神来,这位饮鸠身亡的姑娘名叫英格

丽·弗立克,两年前她才28岁,正在完成自己的学业将成为一名合格的体育指导员,她身体修长,青春蓬勃可在一次意外的车祸中遭受重创,完全瘫痪了。而且当代的医学技术在这样的病例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只能在延续她的生命上以效绵力。

英格丽不堪忍受这种不能独立生活的痛苦,她下决心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了不使接近她的人受到牵连,所以她决定在电视摄像机前公开自杀。

当电视记录片播完以后,在德国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使社会各界的注意力投注到有关安乐死亡上来„„

安乐死的问题之所以引起争论,其主要是因为现代医学界的成就。医学的发达虽给人

类减少病痛延长寿命,却也在伦理方面带来了复杂的问题,所有能够借医学解决的问题是否都可以放手去做?

现代医学虽然可使许多过去被视为绝症的病得到医治,然而医学的成就仍然无法使人

类免于一切的病痛。而且仍有不少疾病反能得到部分治疗。这种情况病人虽然逃过了死亡,却往往不能避免残废的命运,甚至有人因此卧窗终生,引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尴尬情况,而这种尴尬情况之所以发生,除了医学进步的“恩赐”之外,也是由于伦理学者和立法者对安乐死问题一直无法做出明确结论的结果。

本文的写作目的不是要解决悬疑未定的问题,而是在教会伦理神学的原则立场中发表作者对安乐死的看法并非“定论”。

二、安乐死的概念: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来自希腊文。包括eu(即快乐,容易)和thanatos(即死亡),它

的原意是指“快乐而没有痛苦的死”其中并不明显的含有法律上及道德上发生的意指。可是今天一讲到这个名词,现代人的头脑中先想到就是“慈悲杀害”(mercykilling)其意义是:采取行动以提早结束绝症患者或不可能复原的植物人的生命。

消极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快乐而没有痛苦的死”仅为减轻病人死亡过程中的痛

苦,让病人安详离世。

积极安乐死(active euthanasia):目的不仅为减轻病人的痛苦更是为加速或缩短病人死亡

的过程(其方法是让病人服用致死的药剂)又称“慈悲杀害”。

中国学者给安乐死“euthanasia”下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频死状态时由于

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其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全部过程”。这个概念认为安乐死是死亡过程中的一种良好状态及达到这中状态的方法,而不是死亡的原因。所以有任认为安乐死的本质,不是决定生与死,而是决定死亡时是痛苦还是安乐,目的是通过人工调节和控制,使死亡过程呈现一种理想状态,避免精神和肉体的痛苦折磨,达到舒适和幸福的感受。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死者自我感觉状态的改善。其措施包括:为解除频死者精神痛苦而进行的正确生死观的生前教育和医学心理指导;为解除频临死亡者肌体痛苦或能使其具有舒适和幸福感受的药物和非药物的医学手段;以及缩短频死者进入不可逆转的死亡过程后所持续的时间等。他们把安乐死一词常视以下含义:

1、根据患者的要求,停止无望的救治,听任其死亡,以结束患者的痛苦。

2、根据患者的要求,用仁慈的方法助其死亡,以结束患者的痛苦。

3、在垂死患者无法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基于患者的利益和其他原因(亲属的要求

和经济原因)等用仁慈的方法将其致死。

以上这三条依次被概括为“听任死亡”“仁慈助死”“仁慈杀死”。

三、安乐死的历史发展概况:

当我们打开历史的册卷,追溯到以逝的时光,会发现安乐死并不是一个只属于现

代人的话题,广义的讲,它有着同人类一样古老的历史。

〈一〉、史前史时代:在史前时代惯于四处漂泊的游牧部落,在他们迁移时往往把病人和

老人留下,用一些原始的方法加速他们的死亡。

〈二〉、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在人类文明鼎盛一时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抛弃老人的做法虽

被禁止,但人们还是可以随意处置有缺陷的儿童,对病人也能自由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时还可以在这样做时去求的旁人的帮助。

〈三〉、古印度的风俗:东方的古印度强迫老人死亡的风俗也被长期应用。在那里耄耋老者最通

常的结果是,被人用恒河的泥土塞住嘴巴和鼻子然后仍到河里去。

〈四〉、《马可·波罗游记》记载:“马可·波罗曾游经到一个叫“德刺佐(Dragoian)的地方这

是一个受它自己的军王所管辖的王国。有着自己特殊的语言。居民很野蛮,崇拜佛教,

并承认大汉的权威。但他们也奉行一种今天的人看来很可怕的风俗,如果家中有什么人

得了病,病人的家属只能派人去请巫师查看症候,以便宣布他是否能复元。他们按照魔

鬼的指示,回答他的病是不是会好起来。如果巫师判断是否定的,那么他的家属就召集

一些人——他们的特殊义务就在于迅速的处死病人——把他的口蒙住,直到窒息为止。”

〈五〉、到了20世纪30年代,欧美各国都有人积极提倡安乐死。美国成立了“无痛苦致死学会”

英国建立了“自愿安乐死亡协会”并发起和组织活动,谋求安乐死得到法律的认可,而

瑞士在1937年就作出可以帮助自愿安乐死的人的法律规定。

〈六〉、德国二战期间的安乐死:1935年,一批德国医生在《Durfstoder Tod》一书中写到“国

家供养那些无法医治的病人,对国家是不利的,那就应该赋予安乐死也就是迅速的无痛

苦的使其死亡。”1938年希特勒创立了一个强迫安乐死的纲领。次年春天,希特勒决定

杀掉所有的生理有缺陷的和身体畸形的儿童。之后他更疯狂地把安乐死的范围扩大到精

神不正常的成人。1939年9月希特勒用特殊命令的方式,授权医生从所谓的“人道主义”

出发,对无法医治的病人保障其“轻易死亡”并在希特勒的办公出设立了一个“安乐死”

的专门机构。安乐死在纳粹德国的最终命运是被演变为屠杀犹太民族斯拉夫民族和其他

民族的手段。据统计在1938年——1942年6月间用安乐死的名义杀死了数百万人。

1947年,世界医学协会宣告成立,次年该协会出版了由它修改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汇

编成日内瓦法规。其中规定:“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事。”“我将从胎儿开始

便对人类生命保持最大限度的尊敬,甚至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我 将不使用医学的

知识触犯人类的法律,我庄严的自愿地并以我地名誉担保许下的诺言。”

以后,该法规又经修改,在“医生对病人的义务”中依然严格的规定一个医生必须始终

记住保护人类生命的职责,一个医生对他的病人应完全忠诚和贡献他的全部科学知识。

以后,安乐死的争论与立法沉默了许多年。

到了20世纪60、70年代,安乐死如死灰复燃般又成了热门话题。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

有关安乐死又达到一个新的高潮,有关争取安乐死的立法活动也在英美等国惹人注目的展开,

尽管众多的提案均一一遭到否决,但所造成的影响遍及西方社会的各个角落。

四、特殊案例的反省:

案例一:有一个糖尿病患者因长期服用胰岛素,而引发了一种极痛苦的癌症若继续服用胰岛

素,该病人仍可以在痛苦中活上好几个月。但若停止服用他便可能立即陷入昏迷状态,

并可以很快而没有痛苦的死去。因不忍看到病人在痛苦中挣扎,他的家人仍决定不让

他继续用药。几天后病人便在安详中死去。

在这个案例中,糖尿病是这个病人的敌人还是朋友呢?而这个案例也引发了一个相关连

的问题:一个患类似癌症的而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病人,他若没有糖尿病之类的朋友来加

速他的病情恶化,他是否必须依赖药物和医学的努力来延续“痛苦难忍”的生命(此处

的痛苦可能包括病人本身和其家属的痛苦)?

案例二:1971年秋在美国Johns·Hopkins大学医院里有一妇女生下了一个患有蒙古症的婴孩。 有的病痛,反而给人类带来了捆扰的道德问题。我们可以是否任那些没有生存希望

的病人死去?或者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来救他们的生命,即使他们必须活在痛苦中?医

生可否采取“积极”的方法来加速死亡的过程,让病人减轻痛苦?

五、安乐死的伦理幅度: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医学的进步虽然可是一些过去

无法救活的病人得到医治,但是医学不只仍然无法医治所

安乐死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属于医学界所研究的范围,但是它更是由伦理专家学者去

定夺,因为安乐死更有它的伦理幅度。

众所周知,一个人对生活意义的肯定与否,会影响他对生命末期的态度和观念。另

外,一个人对病苦的态度,也会影响他对安乐死的看法。在他面对死亡之时,是否认

为死亡有积极的意义,也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先证视生的意义及作

用才可以谈到安乐死的法律问题。

除了意义的肯定外,另有一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对安乐死的态度更深,那就是情绪。

不论一个人身心方面有多成熟,当其面临自己或亲人有重大痛苦和死亡是就会经验到

许多相当强烈的情绪,这些不很理智的反应,很可能影响伦理判断的标准。

六、问题的争论:

有关死的问题(如:堕胎、安乐死、自杀等)传统基督教伦理的主要原则是:无辜的

人类生命具有绝对的不可侵犯性(absolute inviolability);直接杀害无辜的人是决对不

道德、不许可的行为。我们可以杀害无理的侵犯者(战争中的敌人或自卫的情况),

也可以把罪恶重大的刑犯处以死刑;但是对一个无辜者我们绝对不可以在没有理由的

情况下“直接”结束他的生命。也就是说侵犯者的生命可以取去,无辜者的生命则永

远是神圣,不可直接加以破坏的。

这个传统的教会原则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内含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因为往往在牧灵

上遇到很多问题,故此也招了了许多教会论理学者的争论。

〈一〉、天主教的原则:

天主教的教训之所以值得人们注意,乃是因传统上教会对医学伦理一直采取近似保

守的原则,但对于生死的问题,天主教官方有极明确而坚定的立场——反对一切“积

极安乐死”的做法,而允许只在减轻病人痛苦的“消极安乐死”作为。在1980年6

月26日,教廷教义部所发表的《安乐死宣言中》,教廷一再强调梵二大公会议对人类

生命的权益、价值和尊严的尊重,而谴责了所有侵害生命的行为,“如:任何方式的

谋杀;集体屠杀;堕胎;安乐死;有意的自杀等。因此生命是完善之本,也是人类社

会所有活动之必要根源和条件„„,所以生命不只是神圣而不可破坏的,而且也是天

主爱的赐予„„。”因此任何对无辜者生命的侵犯都是违反了天主对那人的爱,侵

犯了根本的人权,并犯了严重的罪;人人的生命都要配合天主的计划„„,所

以任何有意自杀的行为都跟谋杀一样,是拒绝天主的主权和爱的计划的表现。以此原

则应用到安乐死问题上是“禁止一切杀害无辜生命(包括胎儿、婴儿、成人、老人、

患绝症的病人、将死的人)的行为”,即使出了自愿的安乐死也不可以。不只是因为

安乐死的作法破坏了生命的神圣性,也因为绝症病人所受的痛苦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价

值“苦难(特别是将死的人所面临的苦难)在天主的救赎计划中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

事实上这是参与基督的受难以及他顺服天主的旨意所忍受的救赎的牺牲„„。”

然而,上面所说的仅是针对“积极安乐死”教廷所采取的态度,实际上这篇宣讲并未禁

止“消极安乐死”的做法;因为它不只不坚持苦难的必要性,而且也允许止痛剂的作

用“忍受苦难不一定是明智的„„基督徒对大多数病人的明智建议应该是止痛药物的

使用„„”,即使是人明知使用止痛剂可能加速死亡的来临,也可冒险使用。因为“我

们的用意只是想有效的缓解痛苦。”换言之,止痛剂的作用并不是要故意引起死亡。

因此,这个宣言也提到:当医疗过程对病人已经失作用,不论医疗继续与否,病人随

时都有可能断气时,就可以根据良心停止所有只能让病人苟延残喘的医疗行为;但正

常的照顾仍要继续。

① 王阳明:《传习录》

② 许志伟等:《中西文化中的生死观》,2页。

E·云格尔:《死论》,42—43页。

参阅陈兵:《生与死—佛教轮回说》,2页。《世界宗教全书》,1—18页。

张践等:《中国宗教通史》,15页。 ③④

⑤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19页。

慧广法师:《生命的真相》,144页。

同上,150页。

宝平编著:《佛典精选》。

王景琳:《鬼神的魔力——汉民族的鬼神信仰》,77页。

邱进之等:《易玄释老》,316页。

王景琳:《鬼神的魔力——汉民族的鬼神信仰》,83页。

北京大学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277页。

吕渔亭:《今生、人生、永生》,43页。 ⑥⑦⑧⑨⑩111213

参考书目:

1、邱进之、舒畅、周斌著:《易玄释老》,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月11月。

2、赵朴初著:《佛教常识答问》,广州文化出版社,1989年5月。

3、慧广法师著:《生命的真相》,花城出版社,1995年8月。

4、牟钟筌、张践著:《中国宗教通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

5、王景琳著:《鬼神的魔力——汉民族的鬼神信仰》,三联书店,1992年6月。

6、宝平编著:《佛典精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4月。

7、E·云格尔著,林克译:《死论》,上海三联书店 ,1995年4月。

8、许志伟、徐宗良主编:《中西文化教育的生死观》,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9、张文初著:《死之默想》,海南出版社,1997年1月。

10、陈兵著:《生与死——佛教轮回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

11、张立文、张绪通、刘大椿主编:《玄境——道学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6年10

月。

12、张志伟、马丽著:《生与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

13、翁绍军著:《信仰与人生》,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10月。

14、吕渔亭著:《今生、人生、永生》,辅仁大学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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