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安全生产使用、守法经营目标责任状
为了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守法、诚信生产、经营、使用,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整顿使用环节上的规范力度,推行行业自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三农”,确保“放心兽药”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签订2016年度察右前旗兽药安全生产使用、守法经营目标责任状。
一、完善兽药生产经营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兽药生产、经营户的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必须对仓储保存、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把关,确保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兽药、添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的化学制品、假冒伪劣兽药,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二、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做到守法生产、经营。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坚持做到守法经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禁止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兽药、产品;禁止生产、经营未经登记、审定、未经批准文号、套用其他企业批准文号的兽药或其他化学产品;禁止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过期的兽药产品;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他人产品批号、证号、标识或二维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和有效期的兽药产品;禁止经营国家禁用和含有禁用成份的兽药产品。
三、建立和完善兽药购销使用记录和信息反馈制度。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兽药原料采购、药品进出库记录,对进货、销售、库存、使用四种环节进行详实完整的登记造册,细化到具体销售产品的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数量和价格,并加盖企业公章。建立和完善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即内蒙古兽医网http://www.imvet.cn/信息反馈制度和安全责任可追溯制度,所建立的台帐至少保存2年。
四、强化兽药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对兽药安全知
识的知晓率。各生产、经营使用的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旗农牧业局组织的培训活动,使生产、经营使用人员对兽药安全生产、经营的技术要点知晓率达90%以上。
五、建立安全责任事故预警防范和快速反映机制。各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监管员必须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建立兽药生产、经销、使用的安全责任事故预警工作机制,做到防范措施到位、防范责任到人,并成立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早预防、早解决、力求不发生安全事故,减少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危害,确保不造成大的影响和损失。
七、本责任状一式叁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农牧局综合执法大队备案。
生产、经营企业(盖章):
企 业(负责人)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察右前旗兽药监察所(盖章):
监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