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1、 目的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在质量月开展一次评选“质量标兵”的活动,特制订本规则。
2、 评选范围 凡在创伟家具厂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3、 名额分配
整个家具厂共评选出6名质量标兵,名额分配如下:
木工车间:2名 包装车间2名
油漆车间:2名
4、 评选办法:
4.1 各车间质量标兵候选人由车间提名,每车间2人,由各车间主管组织召开本车间会议,讨论提出本车间质量标兵候选人;
4.2 各部门质量标兵候选人由各部门领导提报,由品管部考核
被提名的候选人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突出表现,不允许空洞、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 (备注:所有部门的质量标兵候选人评选也可提倡全员参与无名制投票方式产生。)
5、 质量标兵的审核与奖励:
5.1 各部门将候选人评选结果按格式填写后于4月10号前报品质部汇总。
5.2 质量月活动小组根据各候选人提交的竞选报告最终确定6名“质量标兵”得主。
5.3 “质量标兵”评选结果将在质量月总结表彰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金各200元+口头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