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承兑是指农村信用社作为付款人,接受承兑申请人的付款委托,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经过信用社承兑后的商业汇票称银行承兑汇票。
1、客户条件
申请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应当是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县级联社营业部开立账户;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好;
3)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4)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
5)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开户社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6)持有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经查询有效的贷款卡;
7)存足不低于票面金额30%的保证金,票面金额与存入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应提供信用社认可并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有效保证、抵押、质押。
2、承兑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承兑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每张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单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4、手续费
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0.5‰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承兑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5、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初步审查→客户调查→分级审批(咨询)→承兑
注:具体业务以当地县联社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