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电子化公共服务发展的思考
关于我国电子化公共服务发展的思考
电子政务的建设是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技术进步的加快,互联网的出现和迅速发展,一个全球性的信息社会正在逐步形成,推进政府部门政务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已是大势所趋。而电子政务最终的目标即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别是电子化的服务,也就是电子化公共服务。
一、推行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1、方便公众享用政府公共服务。电子化公共服务最重要的内涵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建构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使得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获取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不是传统的经过层层关卡书面审核的作业方式。而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是经由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并依据人们的需求、可以使用的形式、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
2、降低政府公共服务成本。 比如在传统的情况下,政府通过纸质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有关当事人,所投入的引用很高。若改用政府网站发布,费用将大大下降。据统计,通过拒台办理银行业务,每次的成本约为1.07美元。而通过互联网办理,每次可以下降到只需0.01美元。由此可见,互联网在降低服务成本方面潜力巨大。
3、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品质。例如,随着政府机关的职能优化和对资源的深入挖掘,很多机关都陆续建立了面向行业内部和面向公众开放的数据库,这里富含大量的信息服务市场与多方盈利机会。也有很多政府机关属于特定行业,拥有自己的技术优将部分资源整合后可以向公众提供各种专业性服务。这些政府机关往往在拥有相应技术优势的同时,也对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拥有主导的权力。
4、促进电子化民主进程。电子化公共服务提高了政府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让公众有效监督政府的各种行为,使政府事务更为公开、透明。过去,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在政府制定法律、政策的过程中,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征求意见,只有一小部分政府公务处理过程和结果得到公布,而且多为事后公布,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比较小,基本上只是政府决策的接受者。今天,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决策过程和结果得以实时公开,公民通过政府提供的电子邮箱、电子举报箱、电子听证会等,可以非常容易地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发展自己的看法,也可以随时随地对公共服务的内容、数量、质量等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我国电子化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
1、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共服务的广度是指政府能够在线服务数量的多少,服务的深度是指公共服务所能达到的程度,是简单的信息发布,还是可以实现互动,或是可以直接进行事务的处理。目前,在我国一些政府网站仍然处于“形象工程”阶段,没有进入实际应用阶段,网站交互性不够强,其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电子化公共服务的数量和程度均需要进一步完善。
2、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发展不平衡。政府是一个整体,在我国正处于电子化公共服务建设的初期,电子化公共服务建设在各个部门和地区并未起头并进,而是有先有后,有弱有强,整体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了政府内部显著的数字鸿沟。此外,由于我国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行业差别,这些差别不仅体现在经济上,还体现在文化教育上,也致使电子化公共服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反映在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可以说电子政务是否均衡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未来电子政务的整体效益,也影响电子政务中的公正与公平。因此,要想在新形势下使得电子政务能够取得深入的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解决均衡问题。
3、缺乏中央政府统一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入口。网站的服务,或者说通过门户网站来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在很大水平上体现着电子政务的水平。电子政务的效果好坏,并不是体现在内部政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多少上,而是以对外服务能力的提高多少为标志。我国虽然建立了一些地区政府的门户网站,成为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的提供平台,但始终没有推出中央政府统一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入口,没有推出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建设的示范工程,使得各地、各部门的政府网站及其公共服务的建设处在探索或观望之中。我国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建设缺乏宏观规划、统一协调。
4、在开展电子化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过于急功近利。目前,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虽呈轰轰烈烈之势,但其中许多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表现出一些急功近利的现象,极易导致短期效应的弊端。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赶时、出政绩,仓促地建立网站、注册域名、买进硬件设备、配备相关软件,但热闹过一阵子之后,许多事便无人问津。这不仅有悖于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初衷,而且容易造成人、财、物等资源的极大浪费。政府网站的建设不是要给上级领导和普通百姓“作秀”,而是要在网络上真正建设一个信息丰富、内容实用、服务快捷、互动性强的电子政府。这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而是需要循序渐进、长期不懈的艰苦努
力。
5、各政府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难以共享。我国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互联互通程度低。缺乏区域性的政务统一基础网络信息平台。部门之间相互封闭,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拥有情况互不熟悉,资金和设备比较分散,信息沟通和管理协调难度增大,形成了网络上的“纵强横弱”和不同程度的“信息孤岛”,资源浪费严重,信息共享程度低,导致整合范围广,整合难度大。电子政务信息网络资源的标准规范尚未统一,条块分割,整合程度差,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造成了信息资源难以共享。
6、办公自动化和应用系统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当前电子政务应用处于个别政务流程信息化阶段,流程整合和服务创新刚刚起步,政府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程度较低。对业务管理系统和网络应用有迫切的需要,但多数政务部门的信息中心独自成功开发具有较高适用性和易用性的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有限。已建成的大部分应用系统的业务流程相对固化,更新缓慢,软件系统不能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业务流程的变化而变化;有些单位还在使用单机版的应用系统;应用系统的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一体化程度低,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动系统几乎空白。
三、我国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发展对策
1、推进一站式的政府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网站为用户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入口,对于政府提供的电子化公共服务,用户都可以在一站式服务站点上进行,而不需要再连接到其他政府部门网站上去。用户在使用一站式服务时,不需要关心这项服务由哪个或者哪几个部门来进行处理,如何进行处理,各个部门之间如何进行协作,即这些处理对于用户来讲是完全透明的。因此要充分利用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极强的集成性,把众多政府部门的不同政府职能通过网络集成在一起,让社会公众享受“一站式”的政府服务。
2、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增加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政府信息化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因此,要将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作为建设电子政府的出发点,使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在电子政务浪潮的推动下,向着“顾客满意”的方向推进。
3、缩小“数字鸿沟”,促进服务平等。我国应该积极致力于消除“数字鸿沟”问题,努力缩小“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之间的差距,使得每一个人都具有获得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的权利,尤其是那些非常关键的服务,尽力避免新的信
息技术给人们带来新障碍,照顾信息弱势群体,缩小信息差距,使我国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更具有普及性。
4、要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应该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建立一个电子化公共服务的领导机构,进行统一领导、组织中心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建设。为此,可以推行“总体统筹、分工负责”制。“总体统筹”就是:国务院领导机构对全国政府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相关政策法规及治理办法,对重大工程的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就是:各部委、各地方按照统一的规划、标准,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5、加强安全立法,着力解决好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安全问题。法律是我国电子化公共服务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应该根据知识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电子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的安全管理,依据法律有力地防范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动。同时我国发展电子化公共服务也必须将先进的安全技术与严格、科学的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进来,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硬件、软件、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6、统一标准,提高效率。统一标准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因此,我们要从电子政务总体标准、应用标准、技术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和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构建我国电子政务的标准化体系和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根据知识管理的技术理念,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加工和整理,建立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技术集成平台,根据办公自动化、领导决策、内部交流、公众使用及企业经营等不同的需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实现政府资源整合、企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整合及社会服务的整合。
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过程。目前,世界范围内的电子化公共服务正以他特有的规律不断拓深加宽。我国的电子化公共服务也必将在不断克服发展障碍的障碍下,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