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 - 范文中心

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

03/18

虽然有所谓的“无罪推定”原则,但实际上大部分刑事被告确实犯了被指控的罪行。在刑事司法制度中,最难向公众解释的诉讼角色就是那些为有罪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任何社会中,这些律师都往往是被攻击的对象。他们的动机被误解,他们被认为置对委托人的忠诚于对社会的忠诚之上,在公众的意识中他们和其委托人的罪过联系在一起。如果他们辩护成功,使那些有罪的被告无罪释放,他不会得到社会的颂扬,反而可能被指为罪犯的帮凶。

事实上,热诚的辩护律师是自由的最后的堡垒,是公民与过度强调社会秩序的政府之间的最后屏障。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去协助被告清晰地表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是挑战政府,要求处于优势的政府对处于劣势的个人所采取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

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必要惩罚那些犯罪者。考虑到掌握了各种司法资源的政府在刑事诉讼中相对于个人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考虑到权力总是容易被滥用,国家又制定了一些法律规则限制政府行为,防止其本身成为最强大的“恶”,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对此,霍姆斯大法官形容:“让一些罪犯逃脱刑事责任比让政府扮演卑劣角色,罪孽要小得多”。因此政府追究犯罪的行为本身也应有一个限度,那就是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否则该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该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就不应被采纳。

政府追究犯罪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则。如果一方面规定这些规则,另一方面又允许政府去违反,那将是对法律最大的嘲讽。因此政府在要求法院审判被告人时,被告人实际上也在律师的帮助下要求法院审判政府的不当行为。也就是说辩方可以转变被动受审的局面,积极进攻,让政府的不当行为受到审判。世界各国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任意自白规则都是辩护律师积极进攻的手段。这对于规制政府行为使其合法行使意义极为重大。

政府违法侦查所取得的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可能导致在某些情况下放纵了犯罪,但这是一个法治国家必须付出的代价。而辩护律师攻击政府的违法取证活动,从而使有罪者被释放的行为本身就不应是被指责的对象,而应被看作是促使政府行为正当化的途径,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英国律师亨利﹒布鲁汉早在1820年就提出:“辩护人对于他的当事人有着非常神圣的义务,因而全世界中只知道为他一人履行职务,且仅止于这个当事人,别无他人。为了拯救当事人而去使用各种适当的方法,或利用各种机会,以他人甚至辩护人自己为代价来保护当事人,这是身为辩护人最重要也是最毫无疑问的义务。他不能去思考他的辩护可能带给他人紧张、折磨、痛苦或者毁灭。不仅如此,如果需要的话,他必须将爱国者的责任与辩护人的义务分开,他必须不顾后果的继续下去,保护他的当事人,如果上天注定他的命运如此,即使会导致他的国家陷于混乱也应在所不惜。”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亚论﹒德萧维奇对此持相同观点。他说,他在为被告辩护时,心里只有一个信念:用各种公平合法的方法打赢官司,使其当事人无罪释放,而不去想后果如何。他并不会为帮助一个杀人犯无罪开释而愧疚,就象一个外科医生不应该为了医治一个康复后却去杀害无辜的病人而感到悔恨一样。因此,辩护律师所考虑的不应是有罪者是否受到惩罚,而是自己是否运用了一切公平合法的方法为其当事人辩护。正如美国学者詹姆斯﹒米尔斯所说过的那样:“刑法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不意味着衡平、公正或适当的刑罚或报复,而仅意味着为他的当事人争得一切可以争得的东西。”

我们可以这样概括辩护律师的使命:在其委托人无罪时,使用一切公平合法的方法揭露这一真相,而在其委托人有罪时,使用一切公平合法的方法防止真相被发现。前一种行为是崇高的,后一种行为同样也是崇高的。辩护律师这一职业本身就决定了他们不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而只能忠诚为其委托人提供帮助。其提供帮助的主要方式是:挑战政府,或者要求排除政府提出的非法证据,或者要求认定政府所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当然,因为律师只能采用“公平合法的方法”为其当事人辩护,因此他们不能有以下非法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利诱证人作伪证或者不作证以及其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相关内容

  • 关于专家法律意见书之法律思辨上
    专家法律意见书之法律思辨上 孔庆余 引言 近年来,在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设法邀请知名法律专家或者学者,通过论证会的形式为案件出具专家法律论证意见书(以下简称专家意见书),以支持本方观点并试图影响法官的内心确 ...
  • 精选律师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四川**律师事务所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岳池为指导.在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xx普法方面贡献突出. 一.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 我所成立于xx年七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 ...
  • 仲若辛:舆论风口 我们毅然前行
    仲若辛:舆论风口我们毅然前行 导读:辩护人出于对委托人的神圣职责,只要受理该案就只对他一个人负责.他须用一切有利手段去保护委托人,使他免遭伤害,减少损失,尽可能地得到安全.这是他的最高使命,不容有任何疑虑:他不需顾忌这样做会给别人带来的惊慌 ...
  • 律师实习日志(45篇)
    2011年4月10日 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结束了很长一段无证的时间.以前没有实习证的时候,只能处理一些非诉讼案件,比如审查或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诉讼案件,整个一窍不通.虽然在律所呆了很久了 ...
  • 简析刑事申诉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
    摘 要 刑事申诉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是行使申诉权利的重要方式,调查取证权是律师诉讼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刑事申诉阶段中,律师合理行使调查取证权对于一些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作用.调查取证制度的完善可以说是实现庭审实质化的前置性环节.刑事申诉阶 ...
  • 浅析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摘 要]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相关解释与规定也相继出台.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的有无仍然存在争议.从法条之间相互逻辑似乎可以推导出新<刑事诉讼法>对侦查阶段的调 ...
  • 电大律师实务期末考试小抄选择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D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D.在 ...
  • 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刑事辩护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利益 ...
  • 电大律师实务期末考试小抄简答
    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人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权. 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 ...
  • 陈有西九评法官检察官眼中的中国刑辩律师
    陈有西九评法官检察官眼中的中国刑辩律师 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