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3年1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行政领导、值周教师、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
(电话119)。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三.组织实施
1、若有学生在现场则组织学生有序迅速撒离现场。
2、迅速疏通消防通道,便于消防车顺利到达现场。
3、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4、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5、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6、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
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及时报警,如因电源引起则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即先救人,再灭火)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