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劳 务 作 业 人 员
劳 动 合 同 书
编码: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重庆海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李杰 (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 资质等级: 壹级
通讯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泰山大道58号中段华宇北城中央B区1-8-24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区(县) 乡镇
签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供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 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
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或双方在约定的事
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及乙方应签字或盖
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
准确,不得涂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日生效,于月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签订之日起,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1、 甲方招用乙方在 岗证号码为 。
2、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施工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劳务报酬或工资。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可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作出相应工作安排,由于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标准按双方事先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乙方也可根据生产进度需要自行加班,劳务报酬仍按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支付。
3、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月休息三天。
第四条 工资保险待遇
1、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元,试用期满后工为每月元(含社会保险费用);
2、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上月份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按手印确认。
3、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乙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须在天前提前书面申请,并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资。如乙方不能按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支付完工资(报酬)后乙方必须立即出场。
第五条 双方约定:
1、 甲方负责交纳意外伤害社会保险,乙方自愿放弃交纳社会保险,工资里包含所有甲方按规定应为乙方办理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要求交纳社会保险,则该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
2、 乙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现场材料丢失,或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乙方工作期间,必须服从项目部及保安队长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