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合同
甲方:北流市大伦镇人民政府
乙方:
根据大伦镇城区总体规划,甲方在 开发小区建设商品房,该下发小区平面规划第 号商品房卖给乙方,特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该套商品房基建用地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附图)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以 为界。
二、乙方现在买该套房为 米街道 侧的商品房,每平方米收款 元,小计金额 元,款已交清。
三。、该套商品房应负责三通一平费,每平方米 元,含环卫站、绿化、街道清扫、路灯政策性的收费。
四、该套商品的建筑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税费(契税)由乙方负责。建设该区的商品房屋,由建设局统一设计,设计收取设计费,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代收。
五、购房者需按照预约的平方米交足款项,房屋建成后,丈量实数。款项多还少补;如购后不要,可退还购房款,但没有利息退还。
六、本合同不能作办理房屋产权(屋契)用。
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北流讪大伦镇城镇人民政府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