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前预热
①对于不同的钢材、板厚、节点形式、拘束度、扩散氢含量、焊接热输入条件下焊前预热温度的要求,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于屈服强度等级超过345MPa的钢材,其预热、层间温度应按钢厂提供的指导参数,或由施工企业通过焊接性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加以确定。
②对焊前预热及层问温度的检测和控制,工厂焊接时宜用电加热板、大号气焊、割枪或专用喷枪加热;工地安装焊接宜用火焰加热器加热。测温器具宜采用表面测温仪。
③预热时的加热区域应在焊接坡口两侧,宽度各为焊件施焊处厚度的2倍以上,且不小于100mm。测温时间应在火焰加热器移开以后,测温点应在离电弧经过前的焊接点处各方向至少75mm处,必要时应在焊件反面测温。
(2)焊后消氢处理
①焊后消氢处理应在焊缝完成后立即进行。
②消氢热处理加热温度应达到200—250。C,在此温度
下保温时间依据构件板厚而定,应为每25ram板厚0.5h,且不小于1h,然后使之缓慢冷却至常温。
③消氢热处理的加热方法及测温方法与预热相同。
④调质钢的预热温度、层间温度控制范围应按钢厂提供的指导性参数进行,并应优先采用控制扩散氢含量的方法来防止延迟裂纹产生。
⑤对于屈服强度等级高于345MPa的钢材,应通过焊接性试验确定焊后消氢处理的要求和相应的加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