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证号:惠东府国用字( )第 号,地号: ,连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地售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过户税费),其中地价款
元,房价 元。
2、乙方同意经上述价格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3、有关房地产的办证、过户等费用由 方负责, 方提供协助。
4、按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用途,该土地限于建设项目,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甲、乙双方必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8、本协议经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