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
2012年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时间:2012年8月15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医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
主持:傅继东
参加人员:王书圣 姜文洲 任 晓 冯绍杰 马仁堂 于秉起 马凤英 乔兴茂 林 鹏 秦维昌 于永文 孙 峥 刘洪华 方绍玲 战永才 谢建华 刘建军 刘玉萍 张云峰 董和霞 张道强 王凤山 曲 强
内容:
1、傅院长介绍医学伦理委员工作内容和职责。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2、伦理委员会成员应接受有关生命伦理学和卫生法的教育和培训,以不断提升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3、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4、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院长提出的咨询,需将所论证的结果以记要的形式,由主任委员签署,向院长提出咨询报告,供院长决策参考。不以医院伦理委员会名义公开发表。如被接受、采纳,应以院长名义发布结果。
5、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