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签订以下委托制作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制作项目及要求:
1.1制作项目
制作项目规格型号材质要求数量单位单价(普票)交付日期
1--23楼窗帘见报价单1--23楼5000元合同签订后20天
总计: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1.2交货地点:,运费、安装费等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及价格,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
二、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2.1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2结帐方式
(1)结账支付方式:支票。
(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窗帘制作安装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确无误的发票后,甲方在 十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3)除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外,甲方没有向除本合同中明示的乙方指定帐户资料外的第三方付款的义务。三、质保条款
3.1如果产品规格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在不影响甲方销售、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制作,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3.2乙方承诺:所提供窗帘产品(含轨道)保修三年,终身维护
四、反商业贿赂
4.1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公司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人员提供以礼品、现金、样品、餐饮、娱乐、旅游等形式的任何利益。
4.2若乙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甲方工作人员(价值超过100元),甲方将立即冻结乙方货款、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及订单,乙方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五、违约责任
5.1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除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并向对方额外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六、免责条款
6.1因地震、火灾、水灾、叛乱、爆炸、罢工、运输中断、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制作,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2在上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消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方要求提交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的,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七、其他
7.1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7.2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3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乙方:杭州卓尚窗帘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李冬
(签字)(签字)
2010年11月24日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