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依照中央和省委、市委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掌握有关要求,全面启动我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下面,就如何践行“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要求,我给大家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在古代汉语中,“权”指一种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它的主要意义都与重量、度量衡相关。由于“权”字与物之重量相关联,因而它被引申,喻指“权势”“权贵”“权柄”等某种政治、经济方面的优势力量,并表明这种力量能够起到制约他人的作用。现代意义上的“权”,就是从器具引申为动词并获得“在审度之后作出决定”的含义而来的。
事实上,权力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双重本质: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存在,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是一致的,权力的职责作用是全社会性的,权力的利益作用也是社会性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的出现,权力状况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的分化与对立,这种分立状态使得权力只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权力本身也直接变为少数掌权者谋取私利的手段。随着剥削制度被推翻,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阶级趋于消亡,权力成了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所共有,人民成了权力的主体。换句话说,权力失去了它作为少数人谋利手段的性质,成为为全社会人们谋利的手段;虽然掌握和使用权力的依然是处于管理职位上的个别社会成员,但权力不归这些个别成员所独有,而只是他们履行社会义务的职责。于是,权力的职能本质也得到完全恢复,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重新得到统一。
正如毛泽东所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意志,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社会管理职责,这样的权力本质观是符合权力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符合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
求,因而是正确的进步的权力观。当前,我们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而“严以用权”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具体来说,严以用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回答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要回答好“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领导干部要追根溯源,从理论上、思想上弄清权力的来源,真正解决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自觉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才能运用权力造福于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立党才能立得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党和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授权,一语概之为权为民所赋,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继承和遵循。离开了人民,脱离了群众,权力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领导干部务必铭记权为民所赋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心中有民,严以用权,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更不能为官掌权为所欲为、任性用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切实做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二要回答好“权力为谁使用?”的问题。正确使用手中权力,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权力行使的初衷,始终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一门心思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人民用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权力本质认识的高度自觉和清醒,是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根本要求。领导干部要心怀公正之心、公平之心、公道之心,做到公平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
己之心、常除非份之念,筑牢思想防线,守住清白做人、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把好名节关、金钱关、美色关,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挡得住各种诱惑,经得住各种考验,不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不为小团体、身边人、亲朋好友谋好处,做政治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
三要回答好“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党员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用权为“公”还是为“私”,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深懂得,权力姓公不姓私,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三是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
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