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政策解读
36、那些机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流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其中申请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还应具备技师研修站资质。
37、劳动者可以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吗?
《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原则上不能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参加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技能培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可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每次间隔为一年以上。
38、培训机构在开班备案时应提交那些材料?
培训机构在开班备案时应提交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实施计划以及下列材料:
(1)开展失业人员培训的,提交培训人员《就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2)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的,提交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开展招标培训的,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件和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书。
(4)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提交培训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
(5)开展外来劳动力培训的,提交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或外来劳动力签订的定向培训协议书复印件。
(6)开展高校学生技能培训的,提交培训人员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服务部门证明复印件。
39、享受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技能鉴定有什么要求? 拟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其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应在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实行市级统考,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直接在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实施;技能操作考核由具有考点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全市统考项目除外)。
市鉴定中心应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依据《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设置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需要,对考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考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