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
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因我单位发展需要,现向财政局提出撤销在县工商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现将撤销帐户理由陈述如下:
1、 我院因改建工程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及新农合总额预付政策及医疗体制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降价,人员工资上调等因素,资金缺口较大。目前靠医院自身收入能力难以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拟向县建设银行贷款以解暂时之困。按银行有关规定,需将我单位基本帐户移至建行开设。
2、 我单位基建帐户是在建行开设。同时单位新址与建行相距较近,基本帐户移至建行能更加方便医院开展日常工作。 撤销的基本帐户
名称:中医院
帐号:08052261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中医院
201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