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条 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 商标注册
第三条 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第四条 我公司应注册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第五条 我公司应提前在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第六条 我公司要努力创造驰名商标。
第三章 商标印制
第七条 印制商标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印制的规定。
第八条 产品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公司办会同
产品研制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
第九条 商标印制中出现的废次商标标识必须销毁,印制单位不得留用或销售印有我公司商标标识的印刷物。
第十条 印制商标用于其他目的,应报公司办审批备案。
第四章 商标使用
第十一条 我公司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具备商标标识使用条件的产品包装、广告、展示等应用系统。
第十二条 产品使用商标标识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商标的产品是经公司批准批量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规定的产品。
2、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3、产品生产形成批量。
4、产品生产过程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
5、产品执行并达到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的产品企业标准需通过相关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省技术监督局备案。
6、产品应有行业归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凡国家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产品均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证。
7、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正式包装及准确的包装标识。
8、对其使用商标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使用商标的手续
1、 需使用商标的部门均要填写使用商标申请书,提交符合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报公司办核定。
3、 经公司办核准、总经理批准后发给商标图样。依核定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组合规范使用。
4、 使用中的重大问题由公司领导决定。
5、 所有商标印刷物的储存须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登记领用制度。商标印刷物保管人名单在公司办备案,公司办要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6、 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若出现违反制作规范使用商标的现象,经指出又不改正者,将取消其使用商标的资格;未经核定批准擅自使用商标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