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因甲方欠乙方工程款 元,现甲方无力
支付所欠乙方债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所拥有的帕萨特轿车(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田永虎,牌号:甘M36526,发动机号:557786,车架号 vin :LSVCD49F332419983) 抵账给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
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本车折价 元人民币(小写: 元),用于全额抵账甲方所欠乙方 元工程款。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
在2014年 元月日 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14年 元月 日 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须在2014年 月 日前办理该车过户事宜,
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
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四、因本机动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甲方提交乙方随车证照:牌照为甘M36526的机动车行驶证 一本、车辆购置税证一本、车辆合格证一本、田永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过户)、2014年车辆保险单一份。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