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www.fae.cn
复函
(____)____民____号
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____因与被申诉人________(写明案由)纠纷一案,不服____人民法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____人民检察院申诉。你院以____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向本院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阐明再审检查建议不应受理的理由)。鉴于你院未撤回再审检察建议/未对再审检察建议予以补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____号民事再审检查建议,本院不予受理。
此复
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说明】
1.本复函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制作,供因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检查建议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对再审检查建议不予受理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陇不予受理。
来源:http://www.fae.cn/ws/detail13056.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www.fae.cn